“按照我们约定好的时间我们应该去攻占离我们最近的一座城池,给他们开路。”张大壮道。
吴胜邹了邹眉头“为什么不直接攻击秦朝的城墙?浪费时间在这种没必要的地方,先试图说服这些城池,若是顽固不明者杀!根据秦朝多年的暴政,这些城池不需要进攻。只需要有人当领头羊而已。”
张大壮摸摸自己的罗汉脑袋:“这个提议到是不错,可以。”
把强大的兵力很精力用在对的地方上,这些小地方,不值得动用兵力。直接说服就行了,不服者,杀无赦。
“大概是这些城池中的那些郡守控制了他们吧。”吴胜道。
“只要吧郡守控制了,然后宣传一下,一般都会服的,这叫收兵买马,我们的敌人,不是他们。”
这才是对的,吴胜说得没错,首先要知道自己是在收兵买马,而不是浪费时间的去与他们消耗兵力。
得民心者得天下,此话不假,要用说服的方法,才好控制他们,让他们为我所用。
“就这么说定了。先去最近的城池——衡山”
衡山是一个郡,离吴胜最近,那它开刀是不错的选择。而且兵力也比较悬殊。
秦有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和衡山等郡。
其中衡山排名最后,也是最好功的那一个,此番行军,就杀它先。
不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它比较近。
商定好了之后,吴胜的吴家军和他一起塔上了征服之旅,开启了他的军旅生活。
安静的周边环境,一下子过夜,没有潇儿和凌香的日子,还真的有点不习惯,这不,口粮的品质就天差地别,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接着睡的也是靠着树干睡,唉。
“我的老腰啊。”
没事,慢慢习惯就好,不就是一年嘛,三百多天,我拼过去也行。
吴胜志气满满。
吃完口粮之后吴胜就半冥半睡了,当然他时刻也不忘记修炼自己的玄黄之气。
即使睡觉的时候自己也能进步,此番他身上背着的就是天狼五星太刀,从前的英姿飒爽又回来了。
逐步接近衡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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