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学里有种概念被称之为地位商品,它只在持有人手中才能彰显其价值,因为其他人无法拥有,这个词由以色列经济学家弗列德·赫希杜撰于1976年,其特点为消费者在使用它们时能够得到满足和快乐,而这些满足和快乐则来源于它们的社会稀缺性。
我将其类比到球场,球权就是这个地位商品,我按照教练的安排,通过对其分配让所有人得到满足和快乐,这就是我的任务,而且我认为我完成的很好,其他的球员们因为不会质疑我的工作。”
“……”
毫不意外,当李为思回答完后,现场再次陷入沉默之中,不是记者们不想再提问,只是李为思的回答,他们没听懂。
尼尔森很喜欢李为思对待篮球的态度,训练刻苦,打球食脑,对于球场上出现的时机,从来不会手软,就是有时的投篮选择太有自信,导致今天尼尔森心惊肉跳。
但这些都瑕不掩瑜,唯有李为思的这个性格,让尼尔森真的很难接受。
事实上,不只是尼尔森,勇士队管理层,教练组加球员,工作人员,有一个算一个,能喜欢李为思性格的,还真没有。
哦,除了老板弗兰克把李为思当儿子养,再没有了。
但这并不代表弗兰克就喜欢李为思的性格,他只是习惯了。
作为一个大家公认的好球员,却得不到大家的喜欢,不得不说,也真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情。
而这其中,李为思之所以能够在不知不觉中,让所有人厌恶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李为思很藐视众人的智商,仿佛除了他自己,别人在他眼里就像只猩猩,不对,把像字去掉,就是只猩猩。
每当李为思用那充满怜悯的眼神看着你,说着一些你根本听不懂的句子,来纠正你某句话中某个单词的错误。
你的怒火就不打一处来,心中不断地升起一个念头,天呐,他是怎么活到现在还没被打死的?你学习这么好,你怎么不去念大学,哦不,忘了人家本来就是大学生,你打什么球,怎么不去读博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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