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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佑 (3-1)

即便相隔两千多年,即便没有椅子、没有桌子、没有黑板,课堂也还是课堂,和风细雨中,三朝老臣宋玉抑扬顿挫的语调听得学生只想打瞌睡。

熊荆丝毫不知太庙的占卜关乎自己的命运未来,此时他一点也不想瞌睡,只对宋玉的故事入迷——没有‘春天来了,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这样简单幼稚的课文,刚入学的学生第一年就要学《春秋》。学生们学《春秋》,老师则讲《传》,以为补充。这不是语文课——语文课讲《诗经》,这是历史故事课,每天上课就是先读《春秋》,然后听历史故事,故事讲完宋玉便开始提问总结,孰为善、孰为恶,学生在讨论中各有见地、各有领悟。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教之《世》,而为之昭昭明德而废幽昏;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

都说现代的事物定让古人震惊不已,可古人的教育必会让后人自愧不如。学宫先生教授给学生的不仅仅是知识,教授的最重要的是心性情操,以求学生耸善抑恶、明德知则。开学第一天,教《春秋》的宋玉就说了上面那段话,然后赠予学生四个字:‘君子不器’。

何为不器?熊荆的理解是不以知识为中心、不以分数为第一,兰台学宫不培养本科、硕士、博士或者工程师,那是庸人的追求;学宫培养的是真正的贵族,其性情言行必须符合君子风范,如此,大学大成之后方能助国君治理国家、教化万民。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祭仲之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课堂上,老师宋玉读了一个故事:郑国的祭仲乱政,于是郑厉公让祭仲的女婿雍纠杀掉祭仲,雍纠领命后打算在郊外宴请祭仲时动手,其妻雍姬知道后问其母:父亲与丈夫,谁更重要亲近?其母回答‘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意思是只要是男人都可以做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于是雍姬把雍纠的计划告于其父,结果雍纠为祭仲杀于野外,郑厉公收敛后感叹:‘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小学生都是孩子,虽然按照学宫规矩王族余子八岁入学(太子不入学宫,于东宫由楚王请专门的师傅教导)、公族嫡子十三岁入学,余子庶子十五岁,如此方卓显等级尊卑,可这个故事还是太灰暗太复杂了些。和以前一样,宋玉讲完这个故事环视所有学生相问:“有不解乎?”

“无不解。”王族就熊荆一人,其余都是十三、十五岁的少年,他们全听懂了。

“子荆有不解乎?”熊荆坐在第一排,就在宋玉身前,毕竟连八岁都没有,先生们讲完大多要问熊荆听懂没有。

“先生:学生无不解。”熊荆跪立相答,他以前貌似听过‘谋及妇人,宜其死也’这句话,没想到出自这里。

“既无不解,雍姬恶否?厉公善否?”宋玉笑,未始龀而入学,他本以为熊荆会跟不上,没想到熊荆聪慧超乎想象,且常有发人深思之语、让人击节赞叹之辞,所以他喜欢提问熊荆。

“雍姬恋其父,此女子之天性,无分善恶;郑伯使臣子杀其外舅,以礼,非善也。”

宋玉闻之含笑,颔首之余又问道:“子荆若为郑伯,若祭仲何?”

话题是一步步引申的,这不再是分辨善恶,而是教导政治技巧。熊荆还未回答,宋玉又问向其他学生:“你等为郑伯,如何对付祭仲?”

宋玉话音未落,座次在最后排的一个人站了起来,“先生:我若为郑伯,乱子贼臣,必亲杀之,不假雍纠之手。”

说话的是十五岁的陆蟜,破落公族子弟,估计是担心别人看不起自己,常以大胆勇行为荣。宋玉闻言笑容不减,陆蟜虽不智却有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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