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头马雪照玉麒麟被苟栋驯服后,苟栋也算是每天给它们喂粟米吃,品相呢,恢复了十之八九,可太仆丞等人太过恶毒,居然挑了四匹还没有吃的膘肥马壮的御马,身上的毛色杂乱,两眼迷离,肋巴骨若隐若现,虽然高高大大,却更显示其缺点,可谓品相全无。
“完了!完了!今天苟爷要死定了!”
苟栋看着那四匹拉着龙辇的马,吓得在龙辇上直打哆嗦,莫说是过了皇帝这一关,就是文武百官这一关都过不了,这就不是栽赃,根本就是陷害。
目光锐利的苟栋看向了一旁安静喝茶的太仆丞,竟不想躲过了任建材、躲过了老太监苏文、躲过了霍光、躲过了贼捕掾马思灰,却要栽倒在眼前这些平日里根本见不到,甚至是说不上几句话瞧不上的人的手里。
“天啊,难道我苟栋要死在这群马夫手里?”
苟栋咬着牙瞪着眼看向了苍天,可转念一想,不能!
“苟爷不能死,我要必须活着!好好活着!你们这些人瞧着吧,只要苟爷迈过这个坎,就要你们的命!”
苟栋的潜在怕死意识告诉他不能就这样认命,就这么送死,必须要做点什么,既然不能改变别人,就要改变自己,之前是,现在也是,可眼下他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见到邴吉大人,告知实情,可在文武百官、华贵仪仗跟前,他如何能告诉邴吉大人呢?
等死或许坦然,或者痛苦,但求生才是人的本质,苟栋此刻也是十分迷茫,因为之前能靠邴吉大人压住太仆署的人,现在谁都帮不了他,刘病已如是,邴吉如是。
沉默,思考,除了这些还能做什么呢?如果在霍光、刘懋等人面前像狗一样摇尾巴,那还有利可图,可面对的是小小的太仆卿、太仆丞等人呢?苟栋此刻去跪地求饶?不能!他发誓不当狗,要当狗也要当有权有势人家的狗,唯有沉默、冷静、无所谓才能在死前骄傲的活着,这样才能有力的回击那些比当权者还坏的人,表现出不怕死亡就是在狠狠地打他们的脸。
未央宫前,华贵雍长的仪仗队,一千威武的羽林,一千霸道禁军,文武百官身穿锦绣官服骑高头大马,就连一向心疼钱的宗正刘懋也换一件新的阔气的官服,这可以说给足了新天子昌邑王刘贺面子。
一切准备就绪,一切有条不紊,就差天子龙辇赶到,一起去百里外的函谷关。
天色渐渐光亮,旭日东升,明媚的朝阳洒在未央宫上。
“驾!”
苟栋昂首挺胸、抖擞精神,端坐在龙辇之上,赶着四匹御马从黄门署一直到未央宫前。
“乖乖!这什么阵势!”
眼前最少五千人,只多不少,所有人都容光焕发、精神抖擞,眼中充满了期待与迷茫,尤其是那御林军和禁军,各个都英姿不凡、威武霸气,所穿之铠甲皆是新做的,所骑之马,亦是万里挑一,更有那文武百官,群贤毕至,既有当世之权臣、汉朝之脊梁丞相霍光,也有当代大儒董仲舒之子董从安、孔夫子之三十世孙孔亦,当然还有让他觉得看似老实则一肚子坏水的太仆卿孙道一。
一直未见过丞相霍光真容的苟栋,终于一睹丞相霍光的风采。
只见百官之首,一鹰目长须、宽口阔鼻、精神抖擞、举止傲然、身材修长的汉子身穿锦袍黑红官服,眉宇之间,神采飞扬,着实英气逼人,举手投足,威风霸道,一呼一吸,谈笑风生,大丈夫,好男儿,生当如此!
上一次在丞相府中,只听到丞相霍光说话就不简单,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怎么是他?”
邴吉大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随意一瞥,就看到了龙辇之前本该是太仆掌位驾乘的苟栋,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他知道苟栋一向怕死,好不容易将苟栋安排进皇宫,和刘病已相互照应,怎么都没想到苟栋今天居然在文武百官面前找死,更为显目的就是拉着龙辇的四匹毛色杂乱、又高又瘦、品相全无的御马,不禁暗暗捏了一把汗,联想起苟栋做官前刘病已指点他贪污的场景。
待苟栋将龙辇赶到队伍的最前面时,细心地丞相霍光眯着眼睛上下打量龙辇前的四匹御马。
“邴吉,怎么是你的人在驾驭龙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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