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罗马帝国,有两位元首,这个时期,属于共治时代,一个便是安东尼塞维鲁斯,另一人是刚被举为元首的盖塔塞维鲁斯。安东尼已经没了雄心壮志,并且时刻被近卫军行刺,是以居于罗马都城,而就因为安东尼的软弱,盖塔才被推举上位,并且主导争夺亚美尼亚的战事。
如今盖塔得知帕提亚兵马尽退亚美尼亚地区,可谓是瞬间懵逼,一时间他想了很多,安息换国王,补给不足,以退为进……
但是,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元首,最不缺的就是胆魄,于是在安息兵撤数时后,直接选择了贸然前进。不得不说,这种傻叉行为真是少见。然而,幸运总是站在了他身旁,被举为元首是,安息真正的兵撤也是!
轻而易举的得到亚美尼亚,盖塔自然心不满足,于是挥兵东进,想要扩大战果。
秦西封,除了安息兵甲之外,没有任何百姓,因为数年争夺亚美尼亚,城中的百姓不是被征入战场,就是被迫迁移。而如今,此时的城中连兵甲都消失了,仿佛这座城本来就是一座空城。
当盖塔率领东征军来到秦西封,他脸上尽露出了不解。秦西封是安息最重要的屏障,丢了秦西封,那便等于大开城门让人随进随出。
埋下心中的疑惑,盖塔率领百万东征军开始向安息皇城推进。
三日的时光是短暂的,可以说转眼即逝,而安息大军则如约而至。
听得斥候回报,赵云与马超相视一眼,皆露出兴奋的光芒。
“此战当以箭矢阵!”
“善!”
战马踏地,山崩地裂,由于身在坡凹处,可以说箭矢阵是最有力的阵法,不过若是两侧出现敌兵,箭矢瞬间便会被折断。可惜,此凹两侧并不能埋伏兵马,不然大军根本不会六根手指挠痒,多那一道子!
衡量一支兵马是否为精锐,涉及的条件很多,比如配合,比如单兵战力……但是最重要的就是,遇到多自己百倍的敌人没有惊慌,没有害怕,反而更多的是兴奋,是嗜血的兴奋。
“杀……”
长枪刺破寒风,钢刀传出呼啸,无情的铁蹄踏飞尘土,热血的兵甲举起刀枪。
血,诞生在枪头,染红了枪杆,印透了甲胄!
赵云的枪,时而灵动,时而粗暴,有时像灵蛇,有时像恶虎,总而言之,这杆枪饱饮鲜血,啃噬灵魂!
与赵云捉摸不定的枪法相比,马超的枪法属于粗制滥造型的,整套枪法就那么几样,但是却是最实用最粗犷的。挑,枪枪能挑飞人砸,总能把人的脑浆砸出来刺,毫无意外能够刺透圆盾而夺命……
两人如猛虎下山,初入阵,便以无敌之姿震慑敌军,凡两人所过之处,根本无敌能够生存,凡大军冲过,地上绝无完整尸体。
残忍铺满了坡凹,没人不震惊这支兵马的强大!
阿萨顿斯,安息帝国无人能及的将军,以国力不如的情况下能与罗马战数年而不落败,可见其能力非凡!
当其见到敌军出现,并且正与已方骑兵戮战,直接借地势之利,让步兵出战。
确实,在坡凹处,有准备的汉军自然能打个敌骑措手不及。可是当步兵从骑兵中悄然出现,赵马二人立马感觉到了压力。
他们是第一次见过这种马步掺杂的阵形,不过对于现在的情况而言,确实是最适合的。因为身在坡凹,两侧没有躲闪余地,以骑步掺杂的阵法,绝对是能掐人死穴的。
枪攻骑兵,还要照顾下方步兵,若是悍将,倒是不会感觉有多麻烦,可是换成士卒,绝对会吃大亏!
事实总要交给时间来证明。没有意外,当汉骑遇到这种从未见过的阵法时,瞬间便吃了苦头。
麾下的死亡让赵马二人决眦欲裂,于是赵云下令,让大军换成铁壁阵法,这种阵法,是步兵阵法,根本不适合骑兵用。因为这种阵法需要放弃骑兵的优势,失去了速度的骑兵,纵然是精锐,亦免不了被屠杀的下场。
但是对于目前情况而言,这种阵法才能让大军后撤,只不过会损失惨重!
令行禁止是成为兵甲的第一课,即便是主将将令有误,兵甲也要听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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