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是熬完了最后的一炷香时间,一行人在颗大树边停下歇脚。
这树长在山腹中,山下是一汪泉,泉水走的不远就跌入一个石洞,不知流去何方。
一个土色的身影在泉边发疯,一会儿是喝水,一会儿是发笑。
阎王女淡定地在上游把水囊填满,三狼也赶紧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补充水分,趴在阎王女身边呱啦呱啦喝水。
等李九州发完疯发现自己在狼的下游喝水时...这只能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畜生不能比人的地位高!
他恨恨且小心、满脸严肃腿又有些发抖地盯着阎王父女二人,然后走在狼的上游,一个猛子扎下去继续喝水。
阎王女给他这怂凶怂凶的操作惹得直发笑,不大的山谷里,铜铃(无误)一般的笑声响起。
“笑什么笑,我不喝过了畜生嘴的水!”李九州恼怒地问阎王女。
阎王女有些尴尬,毕竟她长期和狼共用水壶。
要是条件允许,谁不愿意日子过得铺铺张张、精精细细的呢?
只是这次她倒是反常地没有动静,李九州也算是被屡次触及到了自己最后的底线而彻底地爆发了一把。
他也不回头看,只是喝水、洗脸、洗身子。
“后生,你是个金贵人啊!”老汉的声音幽幽响起。
李九州心头一惊,他很怕老汉。
说实话,如果说来大荒之前他觉得古人都是傻子,现在老汉用实际行动向他证明,古人不仅不是傻子,他们可太?牛逼了!
岸上再厉害的老虎,别和鱼比水性。
这就是李九州面临的窘境。
他自持比老汉知道的多,可有什么用?
说穿了如果不是阎王女,他这会儿已经埋大荒里面了。
其实冷静考虑,虽然不知道阎王女为什么从开始就讨厌自己,但毕竟阎王女和阎王老汉算是他的救命恩人。
不过话说回来,他所期盼的救命恩人。
应该是一副大英雄的形象,现在,运气不对头,等上这俩阎王。
可惜,在渴死在大荒这件毫无意义的事儿面前。
就算是出卖灵魂能多活一天,也是值得的。
这是动物的本能,荒原让人返璞归真。
所以不论心中有多不爽,都要明白老汉正在带他走出这个荒原。
李九州不停暗示自己:发脾气是本能,压脾气是本事。
这也是阿Q,李九州也明白,只要老汉真的看自己不爽。
分分钟打晕自己走掉,这条命就算真的没了。
更何况现在老汉带他去的是他们的家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考虑,老汉和阎王女其实还真他娘的算是好人,不过也可能是斯德哥尔摩候群症...
不管怎么说,老汉让李九州从心里感到瘆得慌。
怕啥来啥,老汉张嘴了。
李九州跟被捏住脖颈的猫一样,动作突然停了下来,一动不敢动。
“后生,我不知道你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但是你得懂事儿,在大荒,金贵人是活不下去的!”
说完,老汉捧了捧水,小心地擦了下脸,然后招呼李九州过来吃肉。
走了一个上午,现在喝水吃肉尤为的幸福。
越发是过苦日子的人,对食物就会越发地珍惜,李九州算是理解了为什么老汉总叼个兔子腿。
本来嘛,什么样儿的兔子李九州都吃过。
他从小就没缺过吃穿,爹妈又是老饕类型,家里做加上外面买,各路飞禽走兽他都吃过。
但是他敢说,自己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兔子肉!
这苦日子人过久了真的会麻木!
要是睁开眼就为了一口吃的发愁,人不是在吃饭就是在找饭的路上,真的会把人活成动物一般。
忆苦思甜在老汉身上是不存在的,看他唯一的念想就是嘴里的兔子腿。
时常含着,还能记着这个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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