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中技艺最好的当属高顺父子,打造出来的兵器也是最好的。他们充分掌握了快准狠三个要素,锻打时每一锤都恰到好处,淬火时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林云时常在想,是不是因为高顺铁匠出身,陷阵营的兵器都优于敌军,才让这支部队每战必捷,每战必先登。出于这个考虑,林云没有立即将高顺划入武将队伍,而是让他继续跟随父亲打铁,誓要他把一身的铁匠活学到手才罢休,以免哪天他父亲去世,没了传承。
……
“全体集合。”
“报数。”
“一,二,三……”
一天的训练又结束了,林云如是想到。看着台下两个整齐的方阵,没有再继续纠结腰上的赘肉,清了清嗓子开始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
忠于大汉,忠于皇室那都是老生常谈,主要还是培养团队的凝聚力和信仰。没有了信仰的民族外强中干,军队也是如此。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战斗,最终只会迷茫,走向毁灭。
一支部队可以有几个统帅,但却只能有一个信仰,刘备这面旗帜,理所当然的被林云竖起。
林云将刘备说成文曲星下凡,是前百后百都难得一见的英主,是当代皇室里最闪耀的那颗星。以至于现在,人们只要听到刘备的名字就会莫名亢奋;一有刘备的消息就会放下手里的活计,聚在一起说上半天;没有人说刘备的坏话,因为他做的所有事都是对的。如果有人觉得刘备做的不对,不好意思,都是那个人的错。
林云对自己培养出一批‘追星族’有些无奈,但是在苦笑之余更加坚信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暗暗发誓一定要把所有人都培养成可以随时为刘备赴死的高度。
林云一路口嗨,说了整整一个时辰,说的天都黑了。底下的两百个家丁,忍着劳累忍着饥饿聆听着,没有人发出抱怨,没有人表现出不耐烦,一个个脸上充满着向往,双眼看向前方,仿佛刘备就在眼前。
“主公的仁德照耀在哪里,那里就是乐土。为了天下,我们要紧紧的跟随主公,尽效犬马之劳。”林云越说越激动,到最后完全是用吼的,可惜台下无人应和,略显尴尬。
“咳咳,我没让你们说话,你们就不说话。令行禁止做的不错,值得表扬。最后我还要说一件事,明天将会举行一场选拔赛,获胜的人可以成为骑兵队的一员。你如果想要高人一等,你如果想要待遇翻番,那就加油吧,在明天的比赛中脱颖而出。”
等林云走远,人群中爆发出嗡嗡的响声。
“磊哥,选拔赛对你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吧。”
“不好说,走一步看一步,尽力而为。”
“磊哥就不要谦虚了,如果连你都办不到,那我们就更加没希望了。”
“是啊是啊,磊哥就别谦虚了。以后升了官发了财,千万别忘记我们。”
相类似的对话发生在不同的小团体中,直至最后,各个团体间互相起了敌意。
训练场上的事情暂且不提,画面回到林云这边,他来到马厩,按照惯例和每匹马亲热一会。旁人无论看多少次都无法理解他为何要这样做,但是不理解归不理解,没人会去找不自在,就由着他胡来。
村子里的战马全是用剑南春换来的。
麋竺当初带走第一批剑南春后,发动家族的力量开始宣传。麋家不愧为徐州首富,他们很好的完成了任务,北至鲜卑乌桓,南至交扬二州,西至雍凉西域,只要有人的地方都知道有一种酒,叫剑南春。这酒人喝了叫好,动物喝了跳脚,唯独就是太少。到最后不少有财力有名望的人纷纷上门拜访麋家,只为能在宴席上喝一杯。
麋竺见时机成熟,开始正式售卖,自此剑南春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剑南春好啊,那些不差钱的主天天买天天喝,还喜欢买了藏着,这让酒的价格节节攀升,到最后落了个有价无市的地步。
和连作为一国之主,当然也是第一时间知晓了这种美酒,但苦于没有来路,喝不到。而当林云带着酒去拜访他时,战马交易就已经不存在拦路虎了。
一坛坛酒送过去,一匹匹马拉回来。有一刻,和连问道:“我的马要是都卖完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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