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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平戎(2) (2-1)

开元七年,春,正月

何明远一行人穿越了整个北国,来到了大唐最北端,北疆前线,受降城。

从长安到塞北受降城,不过两三千里,对于何明远来说算不得远。

想当初,西出长安一万两千里,跨沙漠,越雪山,不比现在艰难?

在大唐境内,好酒好肉的享用着,还不会担心敌军出现,舒服多了。

河套平原上,有东西中三座受降城。

但这三座受降城说起来还真的是名不副实,并不是为了接受投降,而是为了争取到对敌的战略主动。

十年前,张仁愿趁着默啜西征突骑施期间,在此筑城,规模也不大,但是副产品极多,光烽燧候堡就一千百个。

这一千百个烽燧就像眼睛一样,时时刻刻注意着敌人的动向,使得自从那以后,默啜就很少再南下打草谷了。

相比于大规模修建长城而言,显然,这三个受降城的性价比简直不要太高,但是能取得这样的效果的前提是军队的实力。

毕竟,唐军向来不惧野战,就是拉到草原上骑兵对骑兵的互砍,一百多年了,也没见怵过谁。

何明远一行十七个,都是军官,时时刻刻跟在他身边的是个年轻人。

年轻人容貌短小,长相平平无奇,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十分明亮,打个比方的话,他不像是以蛮力扑杀野兽的狮虎,倒像是以伶俐取胜的野猫。

此人名叫张锁高,契丹人,是跟随何明远出征安西期间的军校之一,正好从幽州调回来,便来给他做护卫了。

别看他身高不到五尺,但死在他手里的人却不比哥舒翰他们要少,甚至还更多。

刚开始遇到这位上司的时候,他只以为是个书生,对于这类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是打心眼儿里都看不起的,不出意料,果然就是手无缚鸡之力,但是相处久了才知道,这他娘的就是个疯子。

一千对七千,三千对五万,还主动进攻,别人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只有他敢去干,而且还能赢,这才是最可怕的。

从那以后,安西军便流传了一句话,叫跟着阿郎有肉吃。

受降城不像西域,此地全是军镇烽燧,很少有买卖人来这里,牧民倒是很多,这种情况若是放在几年以前,可是看不到的。

这也正是何明远想要来这里的原因。

他还记得清朝那会儿有个叫大盛魁的,极盛时曾经一度垄断了蒙古和内地之间的贸易,其实贸易还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他们还包办了当地税收,资金最多时,据说能把五十两一个的银元宝从乌兰巴托一路铺到北平。

想想吧!九姓铁勒二三十万人,如果能一手包办他们的吃穿用度,一个人身上赚一贯钱就是二三十万,那是什么景况?可惜估摸着李隆基也不会让自己去收他们的税,要不然,自己都能呼风唤雨了。

来到受降城已经时近黄昏,得到信儿的朔方节度大使王晙,也早早地候在了外面,等待着巡边使的到来。

老头年近七十,却依然挺立在凛凛寒风之中。

似乎他的身体依然还像年轻时那般硬朗。

上马杀贼尚且有余力,区区寒风,何足惧哉?

日色西沉,受降城逐渐被暮霭所笼罩,几只寒鸦,立在城头上,嘎嘎地叫着,比起陇西荒蛮地带,竟然还要凄凉。

远处的行人渐渐靠近,天色也渐渐暗沉。

双方谁也没见过谁,只是少有耳闻。

一个是以一千之众横行河西,全歼五万大食的兵部郎中。

一个是以两千之众,连夜追杀十万吐蕃的陇右牧群使。

一老一少,相见恨晚。

……

“干!”

面对眼前这个后生,王晙真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呐!

干脆痛快不腻歪,敢打敢拼,还挥金如土,简直和从前的自己一个德行,虽然他这德行这么多年也没变过。

年近古稀,有谁不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

唯独他,还是觉得砍人比享乐来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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