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无极,天魔借法,水镜术!”他在心里默念道。
一面波光粼粼的镜子在空中显现出来。
镜中人,脸盆宽而长,额头高而广,下颌微微上扬,幽黑的瞳孔中暗藏着一抹深紫,五官容貌与以前没什么变化,身高体大,五肢粗壮,依旧是魔族的躯体。
不过,在天火中,他的头发与眉毛被烧了个精光,魔角融化后,眉心处多出一颗指尖大小的红色疤痕,如同菩萨眉心的朱砂痣一般,十分显眼。
一点疤痕,王维没有过于在意。
他看着水灵镜,又发现了一点不同,经过天火煅烧,身上多了一份纯净的气质,粗糙的皮肤也变得细腻光滑,散发着古铜色的光泽。
总体上比以前耐看了一些,凭着这副容貌,加上玄功神通,在红楼中应该会活得很滋润吧?
正高兴着,忽然听到林黛玉说,“宝玉表哥衔灵玉而生,天资聪颖,文采不错,舅舅去岁传信,称表哥已是文士中阶的修为,如今经常与人诗文唱和,在京年轻一辈文修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正月里还随信送来一首咏雪的诗文,倒也文采斐然,也不再像以前那么胡混了。”
文士中阶、文修,这都是什么鬼?本来他都准备进入红楼厮混一番,听到这个消息,真的很尴尬。
“小姐,表少爷的诗与《红豆》相比如何?”
“不可比!”
林黛玉道:“红豆一诗乃是惊世之作,引来玄鸟赐福,数年甚至数十年难得一见,一般人可做不出来,表哥年龄还小,文士修为,作诗的功力尚浅,将来或许能做出一首好诗吧。”
“可是,诗魔年纪也不大,也是文士修为,他怎么就吟出这么好听的诗呢?”雪雁可能是诗魔的小迷妹,一直向着诗魔说话。
诗魔?王维面色古怪,历史上的王维可是诗佛。
林黛玉沉吟了片刻,“此事说也奇怪,魔族没有识海,不能修炼文气,诗魔如何能成为文士呢?或许诗魔天赋异禀,才会做出此诗吧!”
王维想了想,自己的灵魂相当于人类与魔族的融合,因此不仅能修炼魔族玄功,还能开辟识海,修炼文气。至于一开始就是文士后阶,这大概是因为前世上了十多年学,教了十几年书的关系。
“小姐,诗魔到底死了没有?”
“凶多吉少!”
林黛玉捂着嘴,清咳了一阵子,才慢慢地说:“传闻诗魔初生不久,魔角未化,玄功低微,而天火乃是至刚至阳的灵火,可焚烧世间一切,纵使精铁也会融化,诗魔遭遇了天火,生还的机会不大。事后魔族之人在长江上搜寻了一月有余,至今也没有找到。有人说诗魔在天火中化为飞灰,还有人说他落入水中被水中凶兽吃掉了。总之,生机渺渺。”
事实上黛玉猜的不差。王维掉进水里后,身上的天火并没有熄灭,水中的水鬼想要吞噬他的灵魂,最后都被天火给灭掉了,后来又被一只巨大的水兽吞食,但他练成了混沌宝塔玄功第一层身体坚如金铁,水兽消化不掉,吃了他还上火,得了肠胃炎,带他走了半条长江后,就当做粪便排掉了。昨日林黛玉的船只恰好经过,见江面浮着一个和尚,便救了起来。
“哼哧!”
窗外传来一阵啜泣声。
“你这丫头,好端端地哭个什么?”
“哼哧,诗魔那么有才华,怎么死了呢!”
林黛玉笑着打趣道:“诗魔真厉害,一首红豆,就让我们雪雁着迷了?”
“小姐莫要取笑我。”
雪雁不依道:“诗魔出生没多久,也没干过坏事,为了帮助族人,他牺牲了自己,还能写出那么好的诗,可惜早早就死了。”
“唉!”
林黛玉叹息道:“读其诗,格调高雅,情思饱满,语言朴素无华,可谓绝句中的上乘佳品;闻其行事,舍己为人,不失大义。如此英才,英年早逝,确实可惜。不过...诗魔死了,对人族来说也是一件幸事。”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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