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糖葫芦喽,不甜不要钱。”
“刚出炉的馒头,松软饱满。”
“炊饼,一文钱四个。”
“谁特么买小米。”
街道两旁,
磨刀声、还价声、小贩卖力的吆喝声掺杂一起,声声入耳,刺激着范桐的神经。
“呵呵”
瞧着整条街的情况如同大型古装剧现场,范桐嘴角抽搐,两眼一翻躺在地上:“我肯定是没睡醒。”
“哒哒哒,吁。”
耳边响起马蹄声以及咒骂声,
范桐一骨碌爬起身来,双目茫然的看向身后。
头带毡帽,身着布衣的马夫瞪着范桐,啐了口唾沫,道:
“你这厮午时三刻横躺在马路上做甚,呸,莫不是想讹人钱财。”
听到马夫的话,范桐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忙道:
“我不是碰瓷的,你刚才说什么马路?这么说这里不是古代?”
马夫撇了撇嘴,垂着脑袋把玩着手中的小皮鞭,斜眼说道:
“你这厮当真有趣,先前躺在地上装死尸暂且不表,如今怎又胡言乱语,马车走的路不叫马路叫甚?”
说罢,
马夫对范桐摆了摆手,待后者侧过身子让开道路后,马夫扬起手中的小皮鞭,驾着马车向前走去。
范桐沮丧的低下头,
终于发现自己的穿着发生了变化,粗布麻衣,长筒皮靴。
抬起胳膊摸了摸脑袋,竟摸到一方头巾,头巾下还有一个发髻。
“完了,老子的锡纸烫呢?老子的暗黑系服装呢?难道……穿了?”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资深宅男,范桐对于穿越这件事情并不陌生。
“这玩笑开的有点儿大了。”
范桐浓眉紧皱,抿嘴道:
“我究竟是人穿还是魂穿?”
想到这里,范桐撸起袖子看了一眼,发现自己左臂上的胎记竟然消失不见。
“唉。”
一声叹息,
范桐无奈的摇了摇头:
“看来是魂穿,那这具身体的主人是谁?为何没有保留他的记忆?”
思来想去,毫无头绪,范桐只好整理了两下衣服,慢步走到一家汤圆店前。
站立店口招揽生意的小二瞧见范桐,白里泛黄的粗布手帕往肩上一搭,对范桐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道:“客官里面请,小二哥的汤圆是圆又圆。”
“我不是来食饭的。”
范桐摇摇头,上前一步:
“小哥,我想向你打听个事。”
小二咂了咂嘴,上下打量了范桐一眼,背依门框,道:“何事?”
范桐左右环顾两眼,这才将脑袋凑了过去,轻声问道:
“小哥,请问现在哪朝哪代?”
小二闻言,拽下肩上的白手帕如同驱赶苍蝇一样对范桐挥了挥:
“去去去,你这人闲来无事少拿我打趣,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朝代,这里是凌国武州,哎,爷里面请。”
看着小二进店招呼来客,范桐一屁股坐在脚下的台阶上,
犯起嘀咕:
“据我所知汤圆起源于宋朝,按理说现在应是宋朝往后,可是宋朝往后有什么凌国吗?难道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国?所以没被史书记载?”
想来想去,好像也只有这一种可能,范桐摇了摇头,暂时不去想这些,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找一个安身之处,毕竟他也不知道现在是盛世还是乱世。
如是盛世,自己凭借现在人没有的知识,在这里成为一方富甲不算难事,可若现在是乱世,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抖了抖袖子、拍了拍胸口、摸了摸裤腰,一分钱都没有。
仍不死心的范桐低下头,左靴尖踩住右靴跟,随后轻轻一提,将一只长靴脱掉,果不然,长靴内放置着数枚铜板,范桐约莫看了眼,大概能有七个左右。
范桐弯腰掏出几个铜板,唏嘘一声,道:“看来无论是古时还是现代,男人藏钱的地方都一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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