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获得肯定是有的,不过如果工厂建在赵国我们还是要买赵国的布匹,获利的是赵国的百姓,现在工厂建在了长安,首先得到好处的是长安百姓,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另外赵王讲过他不会独占纺织厂的好处,如果有人愿意出钱和他一起扩建纺织厂,他将按出钱的份额与大家分享纺织厂的利润,出了钱就会有收入,不用自己操心,那是多好的事?你们可有兴趣?”刘敬卖力的为纺织厂宣传,现在只要一提起纺织厂就会与刘敬联系起来,纺织厂做的越大,刘敬的声望会越高。
“我可没钱。”
“拿钱出来与诸侯王合伙做生意,这种事我可不敢想,赚了钱他不给你怎么办,更有甚者人家说这厂子跟你没关系怎么办,钱不就直接打了水漂了。”大臣们其实是不放心,另外社会地位高的人权力太大,对于底层来说财产和生命的保障程度很低。
“其实你们根本不用担心,在赵国赵王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了合伙做生意的办法,好象叫《工商法》什么的,规定了合伙做生意时大家怎么出钱,赚了钱怎么分,一切都要按法律来,如果违反了规定会坐牢,杀头的。现在赵国几个人共同办工厂,一起经商的事很多,还没见有多少被坑害的。”负责协调建设纺织厂之后,刘敬对赵国的了解更多了。
“也就是说,我与人合伙做生意,对方要是不规矩,官府还要替我找回公道。”
“要是那样,商人还真不敢轻易坑人。”大臣们更相信官府的力量。
“好是好,可惜那是赵国的法律,管不了长安,管的了长安也管不了赵王。”
“我们可以让皇帝陛下在大汉也公布这样一个法律,诸侯王也得听陛下的,想坑大家的钱应得冒着皇帝陛下的风险。”
“这倒是个好办法,要是用钱能赚钱,钱生钱,我们的子孙后代就不用发愁了。”
“对,咱们这就派人把赵国那个《工商法》找来,借鉴其中适合大汉的地方,呈请陛下制定大汉的《工商法》。”
大臣们多少都有点儿财产,但谁也不怕钱多,如果能赚更多的钱,大家肯定高兴。
刘邦接到了大臣们关于制定大汉工商法的奏折,刘邦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对《工商法》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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