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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天罚 (2-1)

“哈赤和?”斯图翰切想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对这个名字有印象,他是不是之前在祭天庆典上夺过部落勇士的称号?”

“是,二王子的记性真好。哈赤和是大庭氏出了名的勇士。只是因为他之前部落勇士的称号是兀立扎合赐给他的,所以才只是做一个小小的百夫长。”

斯图翰切听到这话,很不高兴的说道:“一个这样的勇士,怎么能够因为上面人的虚名之争而受到忽视?”

“都是小人的错,小人马上就去升他的职。”

“用不着,你去把他叫来,我自然有所封赏。”

胡韩斯听命去叫人,姜铁心在一边听着二人的对话,却差一点要笑起来。斯图翰切感到莫名其妙;“铁心在笑什么?”

“这个胡韩斯是你手下的老人吧,不过看起来似乎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你这会明摆着想要将哈赤和招揽到自己手下,哪用得着他去多事?”

面对姜铁心,斯图翰切也没有必要说假话,干脆直言道:“胡韩斯是从小就跟我一起长大的伴当,他的忠诚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他这人领兵打仗的本领还算有一些,不过也就是中规中矩罢了。我的手下不能全都只是一些中人之姿,多少也要由一些能挑大梁的人。这个哈赤和有智慧也有勇气,更何况他的运气都这么好。这种人才,实在是不能放过。”

两人说话的时候,胡韩斯已经把哈赤和给领了过来。此时的哈赤和还没有来得及包扎伤口,浑身上下全都是蚊虫叮咬出来的大包,几乎看不到一块好肉。姜铁心感觉自己有些眼晕,估计是犯了密集恐惧症。不过他也没哟多严重,只不过是有些感觉口水上涌,忍不住想要吐口水而已。

他倒是也还算克制,没有表现的太明显。至于斯图翰切,那演技就更好了。他一点也没有想吐的意思,相反还热情的上前拉住哈赤和的手:“我的勇士,这一次能够取胜,都是你的功劳。”

“我哈赤和愿意做二王子的鹰犬,替二王子而在草原上奔走。”

这番表忠心的话说出来,斯图翰切感到很高兴。他拍了拍哈赤和的肩膀:“跟着我,有你建功立业的时候。从今天起,你就是千夫长了,统领我的侍卫亲军。现在下去将伤口洗洗,可别因为这点小伤损失了我的一员大将。”

“二王子,您都说了是小伤,根本就不碍事的。我还能骑马,还能开弓。这一仗,我还想替二王子杀敌。”

“好,好。”斯图翰切连说两个好字,然后将自己腰上佩戴的长刀送给哈赤和,“好刀配英雄,这把刀是你的了。”

哈赤和接过刀,然后高高举起展示给其余人。草原上的汉子性格都比较粗豪,他们也不会有多么强的嫉妒之心。这会他们忙着欢呼,一时间士气倒是高涨到了极点。

此时西戎人那里却很惨,因为他们几乎被蚊虫构成的气团给包裹的无法呼吸。只要待在原地,早晚都会被蚊虫给活活咬死。可是如果朝着云海的方向逃,那就更是没有活路。如果往东胡人占据的方向逃,就会受到东胡人的弓箭的狠狠射击。

这么猛烈的蚊虫叮咬,就连有着厚厚毛皮的牛马都经受不住。他们使劲挣脱缰绳,让场面更加混乱。最后只有极个别的壮年牛马能够有幸从车阵逃出来,其余的人牛马跟他们的主人一起被蚊虫给活活咬死。

因为双方间隔的距离实在是太近,姜铁心能够明显听到对方的惨叫。因为西戎人的言语跟东胡有些差异,跟中州的差异更大。所以他也听不出来那是咒骂还是哀求,只是觉得这些人实在是受够了活罪。

这种场景持续了有半个多时辰,之后几乎就已经听不到有活人的叫喊。姜铁心跟斯图翰切说道:“是时候了。”

“什么时候?”斯图翰切感到有些奇怪,“这些人已经受到天罚,自己死了一个干净,难道还用我出动骑兵围剿?”

姜铁心也是佩服,明明是一场计谋得逞导致的屠杀,结果到了斯图翰切那里就成了天罚了。不过他也不去计较这些言语上的得失,只是提醒道:“那些西戎人死的一干二净,我们才要开始行动。你不会因为从云海招惹来的天罚,只是吃了那么几个人,就已经满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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