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耕此时的位置,正处在鲜卑胡人军阵的边沿,王耕记得是一支利箭射中了自己战马的马头,自己才率下马来的。
而那匹马,此刻正一动不动地躺在离自己数米远的草丛中,显然是已经死了多时了。
死尸!草从中到处都是死尸。
就在自己左侧不到两尺的地方,一具胡人的死尸上插着一根长矛,胡人死尸旁边仰面躺着一具歪着头的汉人的尸体,那脖子上巨大的豁口森然可怖。
而右侧的草丛中,有一把刀,刀柄用布条缠绑在一只手上,手臂上没有身体,是一只断臂
此刻,鲜卑人已经停止了攻打山坡,只是将山坡围了个水泄不通。王耕大概估算了一下,鲜卑人应该在一万到一万五千之间。
山坡上的汉军叠阵,盾牌在前,长枪居中,弓弩手居上,层层相扣,非常严整。沿着山坡列成这样的叠阵,是最好的防御阵形。
不过,王耕知道,山坡上缺水缺食,汉军是坚持不了多久的,这也是为什么匈奴人只是围而不攻的原因只要围上几个时辰,汉军就会自行崩溃!
该怎么办?跑吗?
鲜卑骑兵与自己只相距十几米!自己两条腿,能跑得过大队鲜卑骑兵的追杀?
自己能活到现在,是因为鲜卑人把自己当成了一具死尸。
那么,继续装死行不行?
也不行,等战后鲜卑人打扫战场之时,鲜卑人便会来剥死尸的衣甲,并顺手给所有死尸刺上一刀!
死定了!
怎么看都是一个必死之局!
王耕又往山坡上看了一眼,那里有自己的便宜未婚妻哦,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田峻的未婚妻!
呃,究竟是谁的未婚妻?我的?他的?他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王耕再次迷糊了,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王耕还是田峻。
想了很久,王耕觉得还是做田峻好些,不为别的,只为山坡上那个美丽的女人!
王耕嘴角一抽,暗笑自己真是心大,马上就要死了,还在想着别人的呃,自己的女人。
轻轻地闭上眼睛,一如穿越前在大海上等死一样,王耕在心里默默地念着:
大海啊,你全是水!
骏马啊,你四条腿!
美女啊,你说你多美!
鼻子下面居然长着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太阳已经偏向了西边,一缕缕夕阳下山前的余辉撒在沾满鲜血的草叶上,反射着妖异的红光。
正当王耕快要失去耐心想要拼死一搏的时候,草原上又响起了急骤的马蹄声。
一队盔明甲亮的骑兵从远处疾驰而来,为首一人,是一名高大俊秀,气宇不凡的少年。
鲜卑人中立即骚动起来,从叽里呱啦的乱叫中,王耕发现自己竟然能听懂这门“外语”:“大王子,是大王子槐纵来了。”
王耕心思一动,右手缓缓地摸向草丛,哪里有自己掉落的兵器虎头戟!不过,王耕只是动了一下,立即放弃了这个可能会暴露自己的做法。
“耐心!必须保持足够的耐心,才能抓着这万分之一的活命的机会!”王耕在心里暗暗地告诫自己道。
“步度根,战果如何?为何停止了进攻?”
槐纵策马过来,宣示主权一样在鲜卑军前来回来回兜了几个圈,趾高气昂地对鲜卑大将步度根道。
步度根赶紧下马向槐纵行了一礼道“禀告大王子,汉军已经被困在山坡之上,山上无粮无水,无需攻打,只要再过几个时辰,自可不战而擒之。”
槐纵对步度根的态度很是满意,傲慢地笑了笑道:“我听说这里有一位美貌如花的汉人女将军,现在可还活着?”
步度根道:“正是山上汉军指挥官。大王子要是喜欢,待我擒了她,便交由大王子处置。”
槐纵笑道:“步度根将军英勇善战,功勋卓著,我一定在父王面前为将军请功!”
步度根道:“多谢大王子,末将愿唯大王子马首是瞻!”
顿了一下,步度根又问道:“大王子从伟大的檀石槐单于处来,可知当前战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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