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逝水,从白磊告假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
四月廿三,白大人说宜带老婆,侄女出门。忌老婆、侄女不听话。
要在夏至前带着一个拖油瓶,赶回宁安城,时间有些紧。
白磊决定南下去川蜀,再弄条船沿长江而下。
出门前白磊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重新做回自己。
看着变年轻的白磊,郭小小瞅了半天,道:“虽然还是长得一般般,但起码不老。”
白磊觉得这孩子白疼了。
郭小小还是个孩子,但不是普通的孩子,体质比一般习武之人还要好,策马奔腾完全没问题。
不过,由于白磊的高大黑马跑不过林飘然的小毛驴,郭小小果断放弃了策马奔腾。
三天后,阶州。
一路上非常顺利,顺利得有些让白磊纳闷,居然没有人认出自己这个江湖败类。
林飘然道:“江湖上的事儿就是这样,传得快,去得也快,而且你这张大众脸,也不见得谁会记住。”
哎,白磊觉得这老婆也白疼了。
进阶州城的一条山道上,白磊等人终于遇到一点麻烦了。
只见小道前方立着一个,身高超过九尺,手里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砍柴刀的蒙面大汉。
“此山是我……”
大汉刚喊出台词,白磊从马上纵深一跳,三两步就跳到大汉跟前,二话不说,一脚将他撂倒在地。
夺过他手里的砍柴刀,对着大汉的屁股往死里抽。
“啪——此山是我开是吧?
啪——此树是我栽是吧?
啪——啪——啪——
我让你学人家打劫,老夫打烂你的屁股先……”
打了半天也不见大汉哀嚎。
白磊还以为打坏了呢,定眼一看,这厮把头埋在地上,胀红着脸,眼中泪水汪汪。
再仔细一看,这特么哪里是大汉啊,一脸稚气未脱,分明就是一个大块头的孩子嘛。
“你叫啥?多大了?”
“毛大毛,十四。”
这名儿还真别致,才十四岁,怪不得一副受了奇耻大辱的样子,这个年龄的孩子,在女人面前被打屁股,估计想死的心都有了。
“大毛,你为什么打劫?”
“没有钱了,肯定要打劫啊!不打劫,不打劫的话没有钱用,就打劫才能维持生活。”
呃……这话听着耳熟啊。
毛大毛告诉白磊,他从小父母双亡,十二岁到一家地主家做长工,一般长工五两银子一年,他只有二两,原因是他一个人要吃三个人的饭,虽然他能干五个人的活。
过了两年,这厮要吃五个人的饭,最多也只能干六个人的活,地主家觉得他吃得越来越多,干活却没长进,就把他赶了出来。
日子没法过了,这厮才加入了山贼圈。
“干这行多久了?”
“半天。”
切,原来是第一天上班的实习生啊。
“干过几票?”
毛大毛半天才开口道:“我说我一票都没干成,大侠你信吗?”
白磊信了,不止是这一声大侠叫得他浑身舒坦,更主要的是,从刚刚到现在,毛大毛的肚子一直在叫,饿成这样还出来打劫,也真是为难他了。
“以后别干这个了,跟着我有肉吃。”
毛大毛惊喜交加,看着白磊愣了半天,抓耳挠腮,似乎在纠结什么。
“你不愿意?”
“不是,我就是觉得这位大侠,你看着眼熟。”
我靠,一路相安无事,该不是被一个实习期的小毛贼认出来了吧?
郭小小兴奋的跑过来道:“大个子,你认识我们家小白相公呀?”
“小白相公?小白……白……”
忽然,毛大毛嘴巴张成一个圆圈,道:“哦……是你,你是那个江湖败类,衣冠禽兽。”
白磊无语:“我去,居然真被你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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