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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五章 绝对领先 (3-2)

“老大,外面有枪靶,我之前试枪的时候立起来的。从门外到枪靶之间的直线距离是二百码,我亲自丈量的。”

“走,外面开几枪去!”石熊拿着装填好的枪,大步走出了屋子,走到屋外,向远处看去,隐约可以看到那个钉在一棵大树上的那个人形枪靶。

二百码,就是一百八十米多一点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即便是真人也看着很小了。那个枪靶比真人的体型要略小两圈,所以在这个距离上只能隐约分辨出枪靶的头和身体。

石熊端起了步枪,枪托紧紧地顶在自己的右肩窝,左臂伸直,左手稳稳地托住枪管下面的枪身,右手也也托住了枪托前方,右手食指缓缓地伸进了扳机护圈,扣在了扳机上。

双脚前后分开,屏息凝气,歪头脸颊靠在了枪托上,左眼微眯,右眼的视线通过枪管最前方的准星,瞄准了二百码外的那个人形标靶。

当准星和标靶的头部处在一条线的时候,石熊扣动了扳机。

伴随燧石在火镰簧片上摩擦出来的火星,药锅中的火药被引燃,然后在零点几秒之后,石熊只觉得枪身一震,一大股浓烟从引火孔以及枪口处冒出,那枚圆形的弹丸也在瞬间被喷射了出去。

用黑火药作为击发药的火枪在击发时产生的后坐力并不算很大,而且石熊身强力壮,又早有准备,所以这点后坐力对他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

最关键的是石熊的双臂太有力量了。巨大的力量可以让枪口在击发时保持稳定,这样射出去的弹丸就不会因为枪口的抖动而出现太大的偏差。

弹丸在零点几秒中就飞越了二百码的距离,然后准确的击中了那个人形枪靶。只不过让石熊略微有点遗憾的是,当他看到枪靶上那个新鲜的弹孔位置时,还是忍不住微微摇了摇头。

明明瞄准的是头部,结果子弹却打到了胸口靠上的位置。这说明什么,很简单,就是这把枪的有效射程可能会比二百码要远一些,但也远不到哪里去。

二百码几乎就是这款枪最远的有效射程了。

虽说这把枪的最大射程很远,但有效射程和最大射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讲,一把枪的最大射程通常都是有效射程的五到七倍。

就好像这把弗格森步枪吧,它的最大射程能超过一千米,可有效射程估计最多也就是二百米了。再远,弹丸确实能够射到,但打不准有个屁用啊。

看着半英寸厚的枪靶木板几乎被一枪打穿,对于这个威力,石熊还是相当满意的了。

这意味着在二百码的范围内,只要被这把枪瞄上,那么敌人几乎就没跑了。就算是打不中要害,但只要弹丸打在胳膊或者腿上,也绝对够敌人喝一壶的了。

一分钟六发的装填速度,二百码的有效射程,精准度和威力也能说得过去,这已经比目前绝大多数的制式步枪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如果说但从有效射程和威力上来讲,目前唯一能够和这款步枪相提并论的只有肯塔基步枪。只不过肯塔基步枪的装填速度远远不如这款步枪,在精准度上应该也略逊于这款步枪。

总的来讲,弗格森研制出来的这款步枪是绝对领先于目前全世界所有的步枪的。

看着自家老大脸上满意的神色,弗格森像是一个得到老师表扬的孩子,喜形于色。

虽然这款枪是自己研发出来的,但弗格森很清楚,没有老大的指点,没有老大炼出来的钢材,这款步枪是绝对不会有如此出色的性能的。尤其是老大指点的那种旋转闭锁机构,简直就是天才的创意。

弗格森自认为自己想不出如此天才的创意的。

说个毫不夸张的话,这款步枪最起码有七成的功劳是要归功于老大的。

虽说硬骨头和兔子嘴以及那个刚刚到来的杰克威廉姆斯在后期制作这款枪的时候也贡献了许多功劳,但在弗格森心中,老大才是这款步枪的真正发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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