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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鹿群 (2-1)

来回三十里地的路程,再加上在煤矿那里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所以当石熊和快马回到高树部落的时候,天色才刚刚过午。

这个年代的切洛基人和华夏的老百姓差不多,几乎不吃午饭。他们往往都是在大约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然后下午五点左右的时候吃一顿饭,一天就两顿饭。

这个习俗让石熊真的是很难受。自从来到这个年代之后,别的都还好说,可唯独这吃饭的问题真的是让他挠头。

作为一个大吃货帝国出产的精英饕餮,又怎么能够忍受一天才吃两顿饭呢?要知道当年哥们在博物馆工作的时候,早餐、午餐、晚餐乃至宵夜,那可是一顿都不能少啊。虽说来到这个年代之后每天都能吃到纯天然的野味,可架不住吃不饱啊。

尤其是获得了这副庞大的身躯之后,每天需求的热量要更多了,于是在来到这个年代之后,除了开始躺在爬犁上的那几天之外,这几天石熊总是在艰难的和不断抗议的肚子做斗争。

把捡回来的煤扔进了自己居住的木屋,石熊就带着快马再次骑着马走出了部落,当然,在他们俩屁股后面又跟了俩尾巴——兔子嘴和硬骨头。

硬骨头是长毛牛部落为数不多的生还者之一,岁数比石熊还有快马要小几岁。正如他的名字一样,这家伙就是一块硬骨头,在长毛牛部落之战中,这个小家伙身上挨了四箭,虽然都不是什么要害,可是他愣是一声不吭的坚持了下来。

至于兔子嘴,这个名字的来历很简单,因为这家伙长着一张兔唇嘴......

不过和硬骨头不一样,兔子嘴是高树部落的,岁数和硬骨头差不多。因为一张嘴的缘故,这个小家伙在高树部落中很不受待见,哪怕他亲爹亲娘都不太喜欢他。倒是上一代卡布鲁祭祀和这一代的卡布鲁祭祀红云对他很好,时不时的给他接济点食物,所以从小兔子嘴就是红云的小跟班。

石熊自从成为了红云的守护者之后,兔子嘴就不声不响的成为了石熊的小尾巴,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跟着这个新来的大个子有饭吃......

没错,作为一个灵魂依然是大吃货帝国的精英,石熊真的是忍受不了高树部落的饭食,所以,他每天午后都会悄悄地走出部落,或者是到西边的利特尔里弗河捞鱼,或者是到北边的野地中套兔子,要不就拿着弓箭去南边的大山中打鸟。反正高树部落的其他人都是一天两顿饭,可石熊每天总能吃三顿,而且额外加餐的这一顿吃的都不孬。

得益于这副身体那强大的捕猎技能,再加上石熊从后世网络上看到的很多捕猎技巧,每次石熊出去,总能收获数量不菲的猎物。

一开始只是石熊一个人忙活,后来快马和硬骨头加入了进来,然后在前两天,兔子嘴也加入了进来,石熊终于也摆脱了开局一个人的悲催场面,最起码他用源源不断的食物捕获了另外两个小家伙的胃。

因为人多了,所以石熊这几天都是在南边的大山中或者北边的荒野中捕猎。今天的运气很不错,刚进入到北边的荒野,他们一行人就遇到了一群正在悠然进食的大家伙。

“麋鹿!是麋鹿群!”兔子嘴兴奋的小声说道,可即便他的声音很小,但机警的鹿还是纷纷抬起了头向四周张望,不过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这群数量在十三四头左右的鹿又纷纷低下脑袋继续进餐。

在这个时节,在野外已经很难找到可以进食的野草或者是草根了,而这一片荒野因为处在高树部落的控制范围内,所以平时很少有食草动物敢来这里进食,这里的食物对于这群已经饥肠辘辘的鹿来讲,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这群鹿大概是饿坏了,这才从别的地方迁徙了过来。

石熊回头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几个人立刻就不吱声了,纷纷的伏下了身子,隐藏在荒草之中。

兔子嘴说错了,而且恐怕整个北美印第安人都错了。因为眼前这群鹿并不是麋鹿,确切的说,这群鹿在后世被称为加拿大马鹿。

这是一种在体型上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不说别的,仅仅是体型就要比麋鹿大出很多。不过在这个年代,别说是印第安人了,就算是后世也有很多人都很容易把马鹿和麋鹿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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