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三国时期从政府分割出去的部曲、佃户、奴婢等世家豪族的私家户口,由国家典农机构管辖下的屯田上的生产者屯户,郡县编户之外另立户籍的兵户、吏户以及仍保持其原有部落组织形式的少数民族的牧户等不属于郡县管辖下的人口,已远远超过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而再加上郡县编户中广大自耕农因逃避赋役而流亡的逃户、漏户等,由此可以看出,三国地方行政机构郡县所能直接控制的人口户数则仅仅只是其整个户口数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根据以上推论,则将三国时各类户口数字,列为如下表:
州县编户户147.3万,口767.2万。
世家豪族荫户户294.6万,口1534.4万。
屯户户98.6万,口849.1万。
兵户83.2万,口357.8万。
吏户19.7万,口98.5万。
少数族户户36.7万,口191.8万
总计户680.1万,口3798.8万。
上表中经过重新估算而得的三国末期户口总数,差不多为《通典》所记数字的5倍。而其户与口数则分别为东汉永寿三年(157年)的63.6%及67.2%,大致符合继汉末人口严重损耗、经近半个世纪生聚孳息以后三国末期户口处于恢复中的基本情势。
三国时期中原地区在汉魏之际满目疮痍的基础上,经济与人口同步处于恢复阶段。其人口增长率当较一般情况下为高,估计年均增长率为8%,则三国初期(220年)人口约为475.2万户、2653.9万人,户与口分别比东汉时下降49.1%及44.6%。
尾记:
近年研究三国人口问题的学者已经开始注意到,杜佑的《通典》在综合三国人口时仅统计了州县人户,漏记兵、吏数字的问题,所以有很多人便将两者数字补入后得出三国人口已超过一千万的结论。
但他们都忽视了三国时的兵与吏是作为”兵户“与”吏户“世代相承,且与其家属在一起单独入籍的情况。同时也无视了州县版籍之外处于典农官管理下的”屯田户“以及世家豪族的荫户不在编户齐民之内这样一些基本事实。
而仅仅根据《通典》等史籍所记载的州县数字,运用现代概率统计方法推算三国的人口。例如:根据《晋书·地理志》刘备章武元年(221年)刘蜀20万户和蜀后主炎兴元年(263年)向魏投降时的28万户这两个本身并不可靠的数据,推算出刘蜀年均增长率为8‰;再根据这个增殖率并以公元221年为基数,推算出延熙五年(242年)刘蜀有户23.4万户。按,刘备建国之初,不可能进行有效的户口登记,而巴蜀更是未经兵燹的重大破坏,其人口增长率也不会如此之高。
并且,蜀国初建时的疆域与其灭亡时所控制的领土已大不相同,两者之间已不存在可比性。故而,作者以同样的方法来推算魏、吴两国的人口,从而得出三国末(280年)人口计249.1万户、1644.1万口。其推算的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而其所得结论也就自然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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