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之后三国时代
超小超大

第五十一章 懵懵懂懂 (3-1)

现实给麻雀开了个很残酷的玩笑,于是麻雀表示,在越残酷的世界里,生存的方式也要越不择手段。

他们家世世代代是地地道道的巴西郡宕渠县人。

良民。

比免除赋税的賨人七大姓差一些,比流民和佃户高级一些。

不过生逢乱世,良民却成了被剥削最严重的阶级。

少数民族有民族政策和结寨自守的能力,部曲佃户有家主保护。

流民就更有意思了,他们并不打算遵循规则。

于是良民被裹挟成流民,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麻雀一家在益州第二次黄巾起义时被渠帅马相掳走,老实巴交却吃不饱饭的麻雀祖父在尝到造反的甜头后毅然决然的加入了黄巾军。

在封建时代有什么比造反更赚钱呢?

没有。

“既然大汉不能给予我们好的生活,我们为何要拥戴他?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哦!”

尚在襁褓中的麻雀,就是在这样的一幕幕反动集会里长大的。

他自小,就对汉王朝缺乏归属感。

局势动荡的很快,在他十二岁满龄那一天,黄巾军败了。

马帅死了,曾经威风凛凛的“杂号将军”被一名汉军的校尉砍了头。

追随马帅的爷爷也死了,他在临死前,恳求麻雀和他爹原谅他。

不要恨我。

恨你什么呢?恨你把咱家从良民变成了流民吗?还是恨你造了大汉的反?

你是我爷爷啊,你靠造反养活了我们。

麻雀不可否认他曾经有一段时间对汉王朝是存在敌视的,但那种敌视在绝对实力面前显得无足轻重。

汉王朝的新代言人甚至可以无视他们的敌视,把他们重新招揽起来,如牧羊般圈养着。

刘焉表示:做我的羊,为我种田,为我打仗,宽厚仁义的政策要多少有多少。

曾经的叛賊,也不是不能成为子民的嘛。

这叫化敌为民,还是救赎罪恶?

去他娘的罪恶,去他娘的敌人、信仰、正义。

我和我爹,只不过想吃口饱饭,有这么难吗?

麻雀在几次抗争后被揍成死狗,侥幸活下来后就再不打算抗争。

现实就是如此,打又打不过人家。相比流民时啃的狗尾巴草,军营里的硬馍馍他不香吗?

麻雀他爹啃硬馍馍时啃出了泪,他哭着说真香,麻雀他爷爷当年就是为了那半口馍馍,和同村兄弟抢出了火气,最后硬生生的被砍掉一支臂膀。

因为那只臂膀的血性他受到马帅的赏识,也因为少了那只臂膀,多年后的那场溃败让他没能活着出来。

因为供给不缺的馍馍,营里、田里都开始宣扬刘州牧的仁义。

某天就连麻雀他爹也开始感叹:“刘州牧真是个好人啊。”

好人吗?

麻雀想起他爹一年前跪在爷爷面前还声嘶力竭的喝骂着刘焉是恶徒。

他手里的馍馍冒着热气。

原来好人和坏人之间的转变,只需要一只饱食的馒头。

那为啥还要用好人和坏人来鉴定人?

谁给我馒头吃我就跟谁,这没毛病吧?

后来,击败马帅的贾龙将军突然反了,他的口号是兴复汉室。

麻雀追随益州牧刘焉,剿灭了这支叛军。

为什么两家都是汉室,却要互相攻讦呢?

麻雀不懂,也不想懂,他爹也没打算把他往这方面培养,他们继续啃他们的馍馍。

再后来,统合巴郡的赵韪将军也反了。

他们要攻打益州牧的儿子,说他是汉室的懦夫。

这一次,麻雀他爹竟然参加了。

他对麻雀说,刘焉父子引进蜀中一大批的外人,不把他们赶走,我们就活不下去。

谁都不能阻止麻雀活下去。

造反又失败了,麻雀他爹死在战场撤退的路上,临了在叹息。

为什么?为什么就要不断战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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