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英姐,你也帮帮忙啊?一箭射死这头猪给他个痛快!”
“我的箭,只留给像样的敌人。”
这个时候一个一个都装起大侠来了。得,这帮俩不食人间烟火的主真心靠不住!
“你们两个要是不帮忙,今天晚饭我亲自下厨烹制的红烧肉,人人有份,除了你们俩!”王大王下了最后通牒。
孟溯和云英对视了一眼,那眼神分明就是在衡量自己作为侠士的架子和王大王那酱红汁香的经典红烧肉之间孰重孰轻。一秒钟后他们集体做出了决定:果然还是红烧肉比较重要!
就在他们准备动身解决眼前尴尬情况的时候,一个小个子的男孩突然从门外冲了进来,夺走了傻站在那里的刘大拿手中的杀猪刀,然后冲向那头正在狂奔的猪。
猪还在疼痛的疯狂中,看见有人拦路,二话不说就向着他顶了过去。
而那小男孩右手持刀,拉身向后,重心下移,肩膀放低。在猪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肩膀猛地一抬,对着猪的下巴就是一招升龙拳一样的向上攻击,稳稳打中猪下巴。猪在他的攻击下脑袋上扬高高飞起,下身却在惯性之下继续向前冲,正好在空中翻了个身,四脚朝天躺着摔在了地上。
还没等猪挣扎着站起来,小男孩双手抱住杀猪刀柄,用全身力气直直插入猪的喉咙,刀身一横,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猪的痛苦。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依然愣在那里的磨盘和刘大拿身边,拉起刘大拿的棉袄衣角,轻轻擦拭了一下杀猪刀上面的血迹,然后低声说了一句,“杀猪的人,必须好好对待自己的刀。”然后把刀塞回对方手里,就转身要离去。
王大王不由得开始鼓掌。小小年纪,杀个猪都装逼如风,长大还得了?
那个小男孩听到掌声,回头看时才注意到王大王就在院门口。刚才他听到猪的惨叫么,忍不住就直接冲进来料理残局了,此时他的眼中只有狂奔的猪,周围的人居然都没引起他的注意,以至于连王大王都被忽略掉了。
小男孩走到王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地向他抱拳行礼。
王大王赞许地说,“好身手啊……我记得你的名字叫,恩……是叫小七是吧?前段时间刚刚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我都还不熟悉你。”
“回答王董,我没有大名,姓凌,家中排行老七,您叫我小七就行。”
“没毛病!太好了!”王大王脸上闪过一丝不易被旁人察觉的惊喜,“你刚才杀猪身手十分利落,敢问家中是……”
“……惭愧,不敢欺瞒王董,家中世代为屠夫,干得都是腥臭卑贱的买卖……”
对于家中是屠户这件事情,其实小七是非常不好意思提起的。他家祖上都是杀猪的,父亲也是靠着杀生赚一点辛苦钱养活全家。他自小身体瘦弱,对付不了强壮的猪牛羊,连只鸡也斗不过。
虽然他常年看父亲屠宰,对于牲口血管和骨骼的位置可以说是烂熟于胸,但是没有足够的体力,父亲根本没想着把手艺传给这个秋风就能吹倒的小儿子。
事实上,一个村里也不能有两个屠户,那样两家都会过不下去。而且小七从小一身腥气,常常被村里儿童耻笑,因此也对屠宰一事非常抵触。所以,父亲老凌就带着这个费粮食的儿子到处找工匠,想寄送过去当学徒,说白了就是不要这个儿子了。
这个时代,手艺人的学徒制度其实就是能学本事的、有限期的奴隶制度。学徒限期结束之前,你对师父必须任打任骂,干活必须任劳任怨。什么九九六那都是福报,师父会让你全年寅时起亥时睡,不分三九三伏。如果你熬不住逃走了,运气好是被家人和师父一顿毒打,运气坏一点被拒收,名声臭了,以后都没有机会学手艺了。
老凌听说有个叫半山居的类似牙行的地方收小孩子,就以为是那里收学徒,一问还不要拜师的礼钱,就果断把儿子一脚踹进去,转身就走了。走的时候还一边回头招手向小七告别,一边深情地说:“赚不到钱就不要活着回来了~”
真是父爱如山。
小七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被活活累死了。
结果……这几天什么活都没干,还学会了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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