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舟之侨是个懂规矩,有眼光的人,以他的年纪和智商,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否则的话,当初也不会毅然离开虢国,率领家眷投奔晋国。
《东周列国志》的理由是:他听说老伴病重,情急之下,不顾个人安危,回家看望老伴去了。
理由苍白,但是,他真的就先期回国了。
在国君身边服务,怎么能忘了自己的身份地位和职责呢?现在,晋文公还没过河,保镖自己先溜了,没有职业道德。这就好比领导没走呢,秘书先撤了,还想不想干了?
一般士兵溜了,找不到也就算了。但这个位置太显眼,纯是找死。
抢先回国的原因,《左传》没有记载,估计也不屑记载。总之,舟之侨在胜利的最后一刻,舍命违反军规,丢下晋文公,独自提前回国。
国君身边,没有保镖不行。晋文公在众人之中,精挑细选,选择了一个年轻人——士会。
士会,士蒍的后代,请各位记住这个名字。由于家族后来被封到随地、范地,所以也称随会、范会,他是现代随姓、范姓的先祖。
此人不是一般的有才华,而是非常非常有才华。不过他现在还年轻,只是个毛头小伙子,资历浅,人望轻;二十年以后,才是他真正展示才华的时刻。
秋季7月的某一天,晋军胜利归来,高唱凯歌进入国都。然后,晋文公祭告太庙,向先祖报告俘虏和杀死敌人的数目,饮酒犒赏将士,商议会盟诸侯和攻打有二心的国家。
有赏就有罚,紧接着,就轮到舟之侨了。
为什么丢下国君,独自早退?不用找借口,一切都是白费。论功劳,他不如颠颉;论关系,他不如祁瞒;他只是个外来务工人员,放弃自己的职责,置国君安危于不顾,私自先归,该杀。
晋文公下令,斩杀舟之侨,通报全国。百姓认为,国君不顾私情,赏罚分明,都很顺服。
这次出兵,先后斩首三个人:
第一个斩首的是颠颉,效果是震慑三军;
第二个斩首的是祁满,效果是震慑诸侯;
第三个斩首的是舟之侨,效果是百姓顺服。
在晋文公通往霸业的道路上,这三个人死的最可惜,最无辜,却最有价值。
‘伴君如伴虎’,国君身边,处处隐伏杀机!一不留神,就可能成为刀下冤魂。作为臣子,永远要小心谨慎,否则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没的’。
有罪要罚,有功也要赏。
整个战役,作为元帅,先轸是绝对指挥者,而且攻曹伐卫、激怒子玉、决战城濮,都是他的计谋和排兵布阵。论功行赏,有先轸在,没有谁敢挣第一。
按理,先轸功居首位,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赏赐的时候,晋文公却把首功,赐给了狐偃。
虽然那是你亲舅舅,也太偏心了,所有人都睁大眼睛看着呢,没这么干的。有人不服,提醒晋文公,城濮之战,自始至终主要是先轸的计谋。
晋文公却说:“城濮之战,狐偃劝我不要失去信用,所以‘退避三舍’;先轸则说,‘以消灭敌人为重’,我听了他的话,取得了胜利。然而,这只是一时之利,信用,却是千秋万代的功业。怎么能让一时的利益,居于千秋万代的功业之上呢?所以狐偃居首。”
群臣听了,非常信服。
前面在宋襄公那里也介绍过,以前两军作战,要提前约定好时间地点,大家都准备好了,然后敲几通鼓,各自亮出杀人武器,开打。有点像电影《老炮》里的两伙人打群架,不过性质不同,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
但这次‘城濮之战’不同,自始至终,充满了诡谲欺诈诱骗,完全没有按常理出牌。先轸的战争理论就是:不论用什么方法,就是要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只要胜利就行。
也就是: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是好猫。
这种思想现在可以理解,但春秋时期就不一样了。春秋时期讲究信用,‘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信用,永远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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