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兴云庄不远处有一座庄子,是个北地来的客人建的别院,论景色,丝毫不逊色李园的典雅,只是常年不对人开放,这才少了几分人气。
更有趣的是,这庄子和它的主人居然共用一个名字——都叫“怜花”。
“自传芳酒翻红袖,似有微词动绛唇。雾气暗通青桂苑,日华摇动黄金袍。垂手乱翻雕玉佩,背人多整绿上鬟。纤腰怕束金蝉断,寒鬓斜簪玉燕光。黄鹏久住浑相识,青鸟西飞意未回。帘前春色应须惜,楼上花枝笑独眠。”
风过梅林,卷起梅香千堆雪,飘扬起的朗朗吟诗声里,是浓郁的红炉煮酒的香甜。
一只白净的能让天下女子都艳羡的手正执着小扇,轻轻煽动着炉中的火,手的主人名叫王怜花,是江湖公认的博学才子。
听着茶炉咕咕作响,他笑看一旁脸色苍白的李寻欢,谈笑道:“如此美景,可惜陪在王某身边的不是一等一的绝色,反倒是个病入膏肓的江湖落魄人。”
李寻欢苦笑着掩唇,皱眉喝下一碗苦涩的药汤,拿起白色的丝巾擦了擦嘴,道:“若不是你的博学吓走了叶神医,这江湖落魄人也不至于病入膏肓!”
半个月前,六阳神拳顾人玉护送神医叶天正来庄子上为他瞧病,后来和王怜花交流起医学,彻夜长谈,三日之后留下一剂药方飘然而去,留言有王怜花在,他这一身医术毫无用武之地。
“那是他医术不精,与王怜花何干?”王怜花并不惭愧,反倒得意的眉飞色舞起来,手中挥起的扇子也快了许多,酒香顿时更浓郁了,调起了李寻欢肚里的馋虫。
但他知道,这酒一定没他的份。
王怜花故意嗅着酒香,颇为沉醉其中,主打的就是一个诛心下酒。
小李飞刀无奈摇头。
王怜花得意的端起了酒。
但酒盏刚递到嘴边,便听见梅林中匆匆响起了脚步声。
裙摆扫过落雪枯叶,丫鬟脚步间带着慌乱,人还没有来到王怜花的面前,身子已经跪了下去,雪地膝行数十步,留下两道长长的雪痕。
“主人,兴云庄出事了!”
“哦?”王怜花对侍女的反应极为满意,看着侍女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冰冷颤抖着身子,一股暖流从心中涌出,比酒更香,比酒更纯,也比酒更合他心意。
放下无味的酒,王怜花问道:
“发生什么事了?”
那侍女闻言猛然弯腰,整张脸砸进了雪里,声音透过雪,显得有些尖锐,还带着颤音:“兴云庄上下被人杀了個干净,庄主龙啸云被钉死在大门上,庄主夫人林诗音被人带走。”
“诗音!她被带去了哪?”李寻欢的脸色不再苍白——气急攻心,翻涌起的血色让他的脸呈现出近似回光返照的颜色,荣光之下潜藏着衰败。
那丫鬟一言不发。
王怜花一杯酒浇在丫鬟头上,呵斥道:“李兄的话你没听见吗?难道是耳聋的不成?”
骂得虽狠,语气里却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看其眯起的眼角,显然还是对此较为满意的。
丫鬟颤抖着身子,颤抖着声音说道:“不,不知道……带走龙夫人的人武功很强,我们跟不上……”
“一帮废物!拖下去,重打五十鞭子!”王怜花觉得丢脸了,酒碗都砸在了桌子上,并不理会被拉下去的丫鬟的哭诉哀求,只是盯着李寻欢说道:“你若是再不平心静气,我觉得你可以先将小李飞刀教给我,否则这么好的一份技艺在江湖上失传,未免有些太可惜了。”
李寻欢对王“大夫”的建议顾若罔闻,靠着铁传甲的搀扶踉跄起身,用力的抹去嘴角溢下来的鲜血,一本正经的向王怜花抱拳鞠躬:
“这些日子承蒙王兄照料,只是我表妹生死未卜,咳咳咳,我大哥尸骨未寒,不找到我表妹,李寻欢难以安心。”
“小李飞刀李某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传人,不会在江湖上失传,江湖路远,来日方长,王兄,暂且别过,他日再共饮一坛咳咳咳……”
综武:我的徒弟不可能这么疯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