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效忠回过头来看了看自己的兵,包括这名百夫长,还剩下十七个,他们的目光有些怪异。
在抵抗这次冲锋之前,这名百夫长就曾私下找典效忠念叨,说自己家里有父母,媳妇刚怀了孕,他不想死。又说就算我们守住,其它门也守不住,不如现在趁乱逃掉算了。
当时典效忠训斥了他一顿,他也没说什么,他在这次战斗中的表现其实还算不错,并且最终活了下来。
可是现在,他竟让当着大伙的面说这些。
“要走,你就走吧。”典效忠声音嘶哑:“在其它城门失守之前,我典效忠绝不会主动离开阵地。”
百夫长跪到地上,给典效忠磕头,随后站起身,扭头便走。
一支箭从百夫长脑后刺入,从眼眶扎出,百夫长的身体一挺,随后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就发生在陈牧的眼前,眼瞅着百夫长的尸体倒下。
再看典效忠的脸,硬汉的脸在抽搐。
“你有父母,别人就没有父母了吗?你有孩子,死去的那些弟兄,有多少连女人还没碰过。”典效忠举弩高呼:“再有言退者,如是惩之!”
还剩下十六个人,默默地低下头。
这时陈牧的心里很乱。
他本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是因为什么就魂穿到这个受伤昏迷的大头兵身上。巧的是,他叫陈牧,这个大头兵也叫陈牧。
穿越之前,他辛苦半生创建的商业帝国轰然倒塌,在无数股民的诅咒声中,他只感觉心脏一缩,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印象了。直到现在,他还因为不能反击敌人,亮出自己的杀手锏而感到隐隐不甘。只要他亮出杀手锏,一套组合拳下去,就可以把竞争对手置于死地,从而挽救股市,在商业战场的废墟上重建他的商业帝国。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
穿越之后,毫无战斗经验的他,经过多次激烈搏杀,还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一个奇迹。
他一个多月之前苏醒,刚从病床上坐起来,就被拽到城头上。
当时正在打仗,箭矢在眼前横飞过去,受伤的士兵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不知所措间,他发现一个老兵很圆活。
老兵名叫张有田,一条腿稍微有点瘸,大家都叫他张瘸子。他这种身体状况,肯定算不上精兵,随时都有可能被军队淘汰。但他真的很机灵,应对各种状况都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补缺查漏见机行事的好手。
最关键的,他总能让自己忙活着,却不落入险境。
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
陈牧决定,就跟着他干了。
他扛木头,陈牧就跟着扛木头,他抬石头陈牧就跟着抬石头。敌军撤了,如果留下尸体的话,他坐着吊框下去翻尸体,陈牧也战战兢兢地跟着去翻。
偶尔弄到些银子、铜板、胡饼、肉干,还令陈牧感觉到一丝小确幸。如果没捞到这些,抱着一捆箭矢回去,也算没白下来一趟。当然,白下去一趟,回来之后非挨骂不可,鹰视狼顾的典都尉逮住就会就会咆哮一声:咱们三营不养废物!
有一次陈牧正“全情投入”地翻一个敌军军官的尸体,“死人”却突然活过来了。
仿佛是出自一种本能,陈牧一刀刺过去,那军官喉咙喷血,挣扎几下才停下来。
这次肯定是死透了。
翻出军官的腰牌,上面全是弯弯曲曲的楔形文字,陈牧看不懂,拿回去给大伙看,这才知道,这个军官的级别相当于梁军的都尉。
刚杀人的时候,陈牧心里惶恐极了,久久不能平复下来。可是后来,得到了众人的夸奖,说他终于从小子变成了男人,而且还在功劳簿上给他划了一道横线。从那一刻起,他渐渐摆脱了负罪感,反而觉得那是一种荣耀。
——
那个百夫长中箭以后,他的尸体需要处理。
这次没等张瘸子动手,陈牧就站了起来,一手抓住百夫长的胳膊,一手抓住脚腕,背过去斜肩一扯,就给尸体扛在了背上,一抖,又把尸体颠到了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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