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对于死亡,人们是敬畏的,这男娃子随手杀了两个人,都让人没有搞懂他究竟用了什么法子,若真是妖法,那可如何是好。
老汉也没生气,反而继续道:“你这娃子倒也有趣,靠着手中暗器杀人,脸上却没有半分畏惧,不知你家大人何在?”
方晨听这话眉毛一挑“与你有何干系,待她给我缝了衣服,我便离开。”
老汉赶忙摆手“看你也不似庄稼子弟,何必如何过激,在场的流民都是逼不得已讨一口饭吃。还望你勿要动气,免得最后伤了和气。”
别人敬你一尺,必要还人一丈。
家母的教导一直记在心中,所以在老汉说完之后,方晨暂时压下了心中的不满。
“你这老汉倒也有趣,我且问你,今夕何年?朝代哪家?又是何人主政?”
“不知朝代?”方晨这么一问,反倒让众流民同时一愣,看样子,这男娃子应该是哪家隐世大户的娃娃,不然也不会问出如此惊人之言。
老汉笑道:“贞观二年秋,大唐做主,帝家李姓!”
方晨顿时一呆,贞观二年,李姓?李二李世民?回忆了自己所学的历史书,好像还真是如此!
“Bullshit!平行世界?还是时空跃进?”方晨脸色十分难看,犹如吃了一斤苦瓜。
其他人如听天书,根本没搞懂刚才方晨说了什么,“包?鞋吃?”
种花家的小说在前世可谓是声名远扬,方晨有幸拜读过一些,其中很多都是唐穿文,只是这事搁在自己身上,反倒有些难以置信。
别人穿越,要不是贵家大少,要不是文坛巨子,而自己,唐诗三百首都已经还给学校了,唯一能记住了,估计也就是个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还记得当初,托马斯那个老色鬼问方晨,“你们那个唐人街里的唐人,是不是经常会穿越回唐代?”
方晨哭笑不得,这爷们看电子书上瘾,把烟都戒了。
对了,烟!
如果可以,方晨想要抽根烟冷静一下。
“娃子,你么事吧?”
老汉匆勿喊了一句。
方晨点点头“还行。”
随后两人相继无言,老汉见状不对,慢慢退下,虽然有心问问那方晨是否还有吃食,奈何他担心,不小心惹怒了对方。
大家都是来逃难的,求生为主!
方晨脑中思绪混乱,也没有注意到,那小女娃子不知何时已经钻到了自己怀里,仰头看着自己,眼中冒着繁星点点。
“不管了,走一步看一步!人活着不能被尿憋死!”
好不容易将脑袋排空,突然发现身体重了好多,低头与女娃子对视了一眼,“好看吗?”
女娃子笑嘻嘻,用脑袋在方晨胸口磨蹭了几下。
方晨没好意思把她推开,但是她嘴角食物的残渣却已经转移到了方晨背心上面。
欲哭无泪,虽然不是那种死脑筋的洁癖,可这种被人“陷害”的感觉真的有点难受。
“算了,佛在心中坐,任由她高兴吧。”
将手枪下了安全锁收起来,转手拿过AWM,用地上已经随处可见的碎布进行擦拭,没有办法,自己那套衣裤实在太大了,小妇人从新缝制的第一步,就是拆!
“大哥哥,这是什么?”
女娃子想要触碰,小妇人回身瞪了她一眼,吓得她赶忙捂着了嘴巴。
“杀人的东西,也是我的饭碗。”
方晨轻笑一句,做出了答复。
是啊,杀人的东西,更是他现在唯一可以信赖的伙伴。
“大哥哥,那这个呢?”
方晨吓得亡魂直冒,赶忙夺过手雷,对两女郑重说道:“这玩意,不能碰,想死别连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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