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书叹息一声:“早年吴国势大,阖闾入越,从欧冶子处索要了三柄剑,其中鱼肠匕因为刺死了王僚,是以被吴国雪藏。
前些年,葬与阖闾墓中。
这一把却是被阖闾赐给了伍员。”
田书解下了长剑,递给田白:“白,前些天,伍员以祝贺齐君登基为名,将其子长行拜托与鲍氏,却是将这纯均剑,给了我们!”
田白的手掌有些颤抖。
这把剑,历史上却是有个猜测,说此剑正是越王勾践剑。
田书将长剑递给了田白:“这是欧冶子所铸,世上唯有八把长剑无双,这正是其中之一。”
“孩子,去吧,成为田氏的剑,为族人开拓基业去吧!”
田白接过了长剑,拉开了半截。
只见这一把长剑上,整体泛着青色,剑芒幽森,显然很是锋利。
只可惜,这剑却不是田白熟悉的那一把。
勾践剑上有用绿松石构建的图案,并且剑身上有用锡熔铸的花纹,但是这把剑上,除了剑柄上有两颗蓝宝石之外,却是并无花色装饰。
想来纯均之名,正是因为这把剑的剑身颜色吧!
田书将纯均交给了田白。
这把剑是伍子胥送来的,虽然伍员有以此为资,拜托田氏照顾他的独子的意思,但是,这把剑还是有着别的意味的。
伍子胥与田氏交好,尤其是与田书一脉,可是交情很深。
他与田武,乃是资深老友。
田武现在正隐居穹窿山,编纂兵书,这里面,却是也有伍子胥的用兵心得的。
他幽幽叹息:“伍员,唉,可惜了!”
田白默然。
伍子胥的确是可惜了。
……
田白就要远行莒地,虽然说距离本家这边,若是连夜赶路,也只是三天的时间罢了。
但是,在这个年代,离别,很多时候就是永别。
他去了臧武仲台那边的庄园。
今岁的第一场雪,正在飘洒。
田白穿着雪白的氅子,脖子上围着一圈毛茸茸的狐草。
这狐狸皮毛,却是保暖的很,更为保暖的,就是狐狸腋下的那一小片地方。
正所谓集腋成裘,就是这个道理。
“怎么样,臭小子,这身大氅很是暖和吧!”
田九仰着下巴,双手叉腰,活脱脱一个混世魔王。
田七只是淡淡的笑着,就像是腊梅那般,安静地绽放着自己的青春与容颜。
此时已经是十月中旬了。
营丘这边冬天的时候,零下二十多度乃是常态,滴水成冰都是小意思。
瓦楞上,一串串耷拉到了地面的冰棱,就像是一个个透明的工艺品。
田白苦笑一声,自己竟然又忘记了一件挣钱的窍门。
春秋时代,人们对于烧制琉璃可不陌生。
甚至,随国更是以随侯珠而闻名天下。
他怎么就忘记了这一茬。
若是早早寻来了工匠,哪怕不能烧制出纯色的白玻璃,但是,色彩斑斓的琉璃,也是有着很大的用途的啊!
不过这一次回到莒地之后,倒是可以着手此事的制造了。
……
田白成为了齐国小司马,并且被封为莒地属大夫,让他修筑新莒城池,作为整个莒地的治所。
田白是从即墨那边过来的。
之前大战的时候,鲍氏即墨属地,却是依旧在紧张锣鼓的生产船只。
田白拿出来的东西,让鲍氏彻底的动了心。
大战期间的时候,鲍氏特意派遣了一只小规模的船队,穿过渤海海峡之后,到达了箕子朝鲜掌控下的最东方。
当地有一个叫做扶余的部落,却是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
鲍氏的船队,到达扶余之后,扶余诸部精若神人,纷纷赶往海边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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