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几个回合,估计是不耐烦了,邓奉眨眨眼,忽然神秘地问赵羡:“想不想吃猪蹄?”
“诶?”上个回合还在彼此商业互吹,饶是赵羡自认思维够跳脱了,也没跟上邓奉的脑回路。
见赵羡迷茫不解,邓奉干脆拉起赵羡的手东拐西拐,跑到了一处应该是庖厨的地方。
停下来之后,邓奉得意地对赵羡炫耀:“此处是我家废弃不用的一处庖厨,平常也没人来,但灶火炊具都是齐全的。我在此地藏了几只猪蹄,馋的时候就自己跑来烧着吃。这烧猪蹄的做法还是我从外面一位乡亲处学来的,可好吃了。”
炫耀完,邓奉话头一转:“先前我听说大郎正在孝期,所以厨下只为大郎准备了米粥,那玩意哪是能常吃的,守孝也得吃好睡好养好身体吧!如今宴席估计还没过半,大郎就早早地出来更衣,想必是待不下去了吧?不如我请大郎吃顿好的?”
这位邓奉的表现着实令赵羡惊讶不已。穿越已来就逢父丧,遇到的每个人都在跟他说守礼守礼。
刘縯虽然嘴上说着丧期装病可以饮酒食肉,但实际上他却一直坚持只食菜粥;安众侯虽然那天在赵羡诳刘縯背了《礼记》之后会意让他吃了一根鸡腿,但之后说什么也不让赵羡再违礼了。
就这,他们两位都已经是赵羡见过最肯宽容于礼的人了。
然而这位刚认识没多久的邓奉,大大刷新了赵羡的认知。其人这般不拘于礼,该不会也是穿越者吧?
见赵羡一直不说话,邓奉难免有些失落:“还是我唐突了,不该泥污大郎一片孝心的,还请大郎恕罪。”
“邓兄说哪里话!”赵羡已经失去了无数梦寐已求的机会,这次说什么也不愿再失去,“邓兄如此知我,我怎能辜负了邓兄一番好意!”
邓奉这才眉开眼笑:“我就知道,赵兄不是那种拘礼的俗人。赵兄且等着,我这就为赵兄起灶。赵兄吃得惯猪肉吧?”
这东西四十块一斤呢!赵羡疯狂点头,然后貌似无意地试探了一句:“当然吃得惯。对了邓兄,你穿来之前你们那猪肉多少钱一公斤了?”
“猪肉?”邓奉从瓮中捡出六个猪蹄,随口答道,“猪肉价贱,都是闾左贫苦百姓们逢年过节才会吃一回,哪卖的上什么价钱。至于猪蹄这种边角,就更没价了。”
看来这位不是穿越者,至少不是一九年之后的穿越者。赵羡松了口气,毕竟同时有两个穿越者就够让人糟心的了,再来一个岂不是更加酸爽?
看邓奉烧猪蹄的手法,估计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娴熟的刀工、生火、下锅、上酱,道道工序看起来都耍得有模有样。
赵羡彻底地放下心,这下子真的有口福了。但无功不受禄,赵羡也不好意思干等着,就过去帮邓奉打起了下手。
两个人就这样一边聊天,一边动手,在等猪蹄焖好的这段时间,两个人越聊越投契,越投契越想聊,直到炖猪蹄的釜中咕嘟咕嘟响个不停,二人才依依不舍地止住了话头。
邓奉用两根特制的长条筷子,轻车熟路地从釜中捞起滚烫的猪蹄,放在早就等候多时的盘中。再拿出一柄阔口铜勺,舀了满满一勺酱汁浇在炖烂的猪蹄上,小小地庖厨中顿时芳香四溢。
全部捞出来之后,邓奉正想说话,侧地里忽然响起一声气鼓鼓的娇嗔:“小侄子吃好吃的又不带我!明天我就告诉表哥!”
听到这个声音,赵羡和邓奉二人双双打起了哆嗦。
无他,这个声音太像目睹了赵羡那件不能提之事的刘伯姬的声音了。
邓奉很懂行,立马夹起一块猪蹄往侧旁递去:“我的丽华小姑母诶,你就别吓我了,这不是留着你那份呢嘛!”
一只奶白奶白的小手从灶台下的阴影里伸出,也不怕烫,直接抓过来就递到了嘴边开始啃。飞速地啃完一个之后,又不满足地干脆踮脚扒在放猪蹄的灶台上自己去拿。
一个粉雕玉琢、奶娃娃一样的小女孩进入了赵羡眼里,粉粉萌萌的小脸,像极了年幼时的张子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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