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这样不好吧?”孙大夫轻咳一声,如果不看他眼里藏不住的笑意,那还真可能觉得不好意思。
“没什么的,官府那里认可的,不会出什么大乱子。现在,最重要的是治病救命,而不是所谓身外之物,有命才能有花钱的机会!”
高哲越说越有底气,仿佛事实就是这样,一身正气。
亭落里的那群读书人,亦是面带异色,因为他们听到了高哲的话,如果不是他们了解高哲与范途的为人,想来肯定会被蒙骗过去。
他们没有阻拦,或者说,清楚阻拦不了。
高哲所属的高家,与高桂娥所属的高县丞家并不相同,只是姓氏一样而已,其余联系并不紧密。
高家与范家是世代交好,据闻祖上于大吴建国之初,便是移居至此,一直到今天。家族里枝叶繁茂,经商者很多,为官者少之。
因此,可以很轻易分辨午县两个高家,百姓们常以前缀区分,例如官高家,商高家。
两家人都挺乐意的,加个前缀,反倒是有了更好的寓意,官高,商高,岂不乐哉。
“我与范兄交好,他肯定会同意的。”高哲不动声色地擦了擦嘴角残留呕吐之物,随即主动拿过孙大夫手里的欠条,将范途的大拇指印深深按压在了欠条上。
“没问题,他因为抢救及时,生命危险没有了,只是体感风寒,需要好生修养。接下来老夫开些药,你去抓吧。”孙大夫在纸上认真地书写着药方,随即递给了高哲。
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看不懂的文字,一笔一划很清楚,该抓什么药,拿几副药,怎么吃,都有详细的介绍。
至于对药方的泄露与否,倒是没有那么多顾忌。伤寒、伤风的药方,基本上乡下的郎中都会,更莫谈那些有医术高明的大夫了。
当然,不同的药方,有不同的效果,基本上没多少人敢闷着头去抓。毕竟,穷人还是太多了,富人又不至于看不起病。
“对了,那些东西就别送原来的那个地方了,老夫要挪窝了。”孙大夫收拾完药箱,想了想,这才记起自己忘了什么,连忙喊住了就要带人走的高哲。
高哲一愣,“孙大夫,您这是什么意思?您不是都待在这鸿门轩半年了嘛,怎么突然又想换地方居住了?”
“人总有种不安分的因子存在,老夫虽然年迈,但依旧有悬壶济世的心,这不准备换个地方,潜心写点儿药书,不然这撒手人寰以后,可就什么都没了。”
孙大夫笑了笑,对于高哲这个小子,越看越满意,散财童子越多越好啊,而且这种富家子弟身体有恙的,最好了。
高哲听了孙大夫的话,不疑有他。因为之前忙着呕吐,所以没有瞧见孙大夫与李珩间有什么交易的机会,于是……他被敲竹棍了,还不自知。
“孙大夫,那我该派人送去哪里呢?”高哲虽是相信了孙大夫的话,但还是想了解清楚具体位置,不然怎么得病的时候,再去找这位孙大夫呢?
要知道,这位孙大夫的医术,在整个汴州屈指可数,于午县那是一等一的存在!
“金钗首饰,就送那里吧。”孙大夫脑海里想起李珩说的话,虽是疑惑,但仍是将其告诉了高哲。
“金钗首饰?”高哲脸上闪过一丝异色,这算是公开说明,自己被金钗首饰的人请过去了吗?不过,这个和他并无太大关系。经商世家,商这一字,范围太大了,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涉猎全部。
“走吧,这里应该没事儿了,老夫得好好听听你的一些见解,希望能编撰出一本药典来。”
孙大夫拍了拍腰上的葫芦,略带一丝潇洒地说道。
“可。”李珩自然没什么异议,反正这里也没什么事了,高桂娥跑了,范途依旧在昏迷中,基本上算是达成了找场子的最低标准。
李珩朝着站在一旁等候的木沁和清儿眨了眨眼睛,随即便是先行同孙大夫一起走,这个时候巩固一下关系,很重要的。毕竟,趁热要打铁,不然人半路撂挑子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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