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主看向韦枫的眼光更加灼热,原来此人才是红粉中的高手,胭脂中的精英。
“公子要是有卖,小人愿意收购。”
随便说一个简单由头就能轻松刺激销售,韦枫正要说话,饥渴公子已经不顾礼仪扯住韦枫。
“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个男人?哇,太历害了,太精彩了!”
韦枫知道这本书已经走进了他的心里。
此人年龄不大,国字脸,身板看上去挺壮实,韦枫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老茧,暗自诧异,没想到这样一位公子竟然是练家子。
李唐一个侠义时代,无论是李白的《侠客行》还是《裴旻剑舞》,《张旭草书》,其中都含有浩气和侠义!
唐朝的公子都是骑马佩剑,风流酣畅。
好时代,一个极好时代!
韦枫买了些纸张,见饥渴男还在等着自己,碰了碰他,两人一同出了书坊。
“兄台,你那里有什么好书?”饥渴公子将韦枫当成了平生知已,不停搓着双手,脸上也有些红润,兴奋感溢于言表。
“这个……现在……现在还没有。”
“那……什么时侯?”
这次韦枫没有让他失望,指了指自己买的那些空白纸张。
“有空时写写就有了。”
“你会写书?”饥渴公子张大了嘴巴,想是吃惊不小,原来他买了这么多纸是为了写书,真是太意外了!
他缓缓停下脚步,看着韦枫的肚子,仿佛见到了绝世珍宝,不假思索双手直接摸了过来。
“腹有万卷?”
君子动口不动手,韦逸没想这人动作十分敏捷,自己避无可避,被他摸个正着。
此时正值正午,阳光大盛,他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一块玉佩。
韦枫已经看清光芒的发源地,在那人的腰间挂着一块浅绿色的玉佩。
光看玉佩的成色就不是寻常之物,再观玉石的雕纹,他大吃一惊,那不是曾经在鉴宝大会上展示过的隋朝牵丝佩吗?
牵丝佩虽然不是皇室中的极品,但也彰显出此人身份不简单!
念头一转,韦枫开口说道:“咱们一见如故,不如去酒楼畅饮一番如何?”
“正有此意。”
饥渴公子大喜过望,一把揽住韦枫,亲热的像斩过鸡头,喝过黄酒的兄弟。
两人把臂穿过东市来到平康坊,韦枫引着他走向廖常侍所说的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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