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览提着手中的大刀,点齐军士,准备出发。
起初他那把刀是军士通用的长刀,只适合那些平常的将军,王准用来是趁手的,可是高览一上手就觉得轻了,前段时间高览向秦烈请示可不可以换一个大刀,大刀这种武器还是重一点最好。
仅仅几日的功夫,军中的铁匠就给高览打造了一把偃月刀,重有六十斤,饶是这样,高览也是念叨这轻了,但是铁匠没有打够,因为铁匠不相信有人能使得动这样重的武器。
高览掂量着自己手中的长刀,虽然算不上十分满意,但是也比自己之前用的那把长刀要趁手许多,这时他不禁想到秦烈的长矛,这杆长矛竟然可以和自己的长刀硬碰硬,到底是什么做的?
要知道,即使高览以前的大刀不重,那少说也有三十斤重,加上自己的力量,若是寻常武器碰到早就折断了,可是秦烈手中的长矛竟然可以将自己震回,这是要多大的力气?
高览想着,不禁有些后怕,但凡是自己疏忽一点,恐怕自己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出发!”
点齐军马,足足一千五百人,可谓是高览的全部兵马,因为自己的副将曹和至今也没有上马作战的能力,因为伤得太重,这才过去了半个月,就算可以上马,也是一个累赘。
自己倒是想叫上王准,可是王准和他比起来武艺虽然低,但是地位却和他相当,虽然高览率领一千五百人,王准才有五百人,可是王准的五百人是秦烈的亲兵,再加上王准有护卫城防的任务,不便调动,高览只能作罢。
王准的亲兵是从这军队里精挑细选出来的壮士,精锐,高览虽然眼馋,但是也没有办法,自己一介降将,可以有这样的待遇自己已经是知足。
所以自己没有办法,只能从军队中又选出一人代替曹和的职位,那人叫邓志,是自己的同乡人,武艺不差,曾经和高览一起练过武,虽然不及曹和,但是在这普通的军士中,也算说的过去,有秦烈身边亲兵的水平,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诺!”邓志回应道,随即整顿人马,一千五百士卒排成长队,出发了。
至于那一队的黄巾兵,也不是那么的难找,毕竟斥候都会有跟随的探查,若是想找到那支黄巾兵,只需要安排斥候探查即可,另外这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大队的人马,目标很大,加上二月,天气还很寒冷,那些黄巾兵多数会安排洗劫村落后就地安营扎寨,如此这般,就好找多了。
“大哥,斥候有报。”邓志说道。
高览坐在马上,身穿狐裘,说道:“讲。”
邓志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张粗布,说道:“据斥候探查,这一队黄巾兵还在我县境内,一日前在我县以南洗劫两座村落后,又辗转向西。”
高览面色阴沉,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西边是何去处?”高览问道。
邓志思索一阵,回答道:“是我县南渠乡,大雪封路,乡里之人,多半为到县城。”
“不好!”高览内心的不安越来越强烈。
这群黄巾兵不受制约,仗着起义军的强大为所欲为,其实不是所有的起义军都是张角的信徒,身在黄巾军却不知何为太平道的人比比皆是,这些人都是依附这这股浪潮无恶不作,还自诩是正义的使者,所有反抗他们的人都将是惩罚的对象,着实可笑。
“加速进军,前往南渠乡!”高览挥舞长刀,策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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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县
南渠乡
此时,一位头上裹着黄色头巾,身穿黑袍的壮汉将一位年轻的村妇重重的摔在地上。骂骂咧咧的喘着粗气。这个村妇面容还算姣好,但是脸上已经没了血色,脖子上两道深深的淤痕触目惊心。
“啐!”
黄巾壮汉提起衣服,向着村妇脸上啐了一口唾沫,骂道:“晦气,老子看上你是给你面子,别不识好歹!”
村妇衣冠不整,发丝杂乱,用尽最后的力气看向旁边屋子里已经倒在血泊中的孩子,猛的瞳孔扩散,已然没有了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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