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长歌
超小超大

第九十二章 遇袭(二) (2-2)

早在广平君府的夜幕之中,项如意就轻易地的制服了刘煜,她当时有种感觉,这刘煜的武艺似乎不咋的。

即使见到今天他一连杀了项家的五个弩手,项如意想到这些弩手本身就不精通近身格斗,她有信心与刘煜对战。

刘煜的太阿剑相比于普遍宝剑来说,长度要长一些,更宽一些,足足接近1.2米,对于身形高大的刘煜来说,完全是绝配。

由于剑身较长,太阿剑的剑柄也超过了三十公分,刚才刘煜击杀弩手的时候,是单手持剑为主。

这一次遇到的是项如意,他当然不敢大意,选择了双手握剑。

他回想着师傅教给他的剑法也好,刀好也好,都是全攻全守,完全是按照自身的力量来打造的。

这是因为元德道人见刘煜性格木讷,不懂变通,选择这样的教法。

时至今日的刘煜早就不是那个老实人了,从秦地以来的经历更让懂得随机应变的重要性。

在代成君府遇到墨家刺客的时候,他不动声色一击灭敌,连对他熟悉的豫勇也看出来刘煜的武艺已经大进。

刘煜正要举剑攻击,却突然看到眼前一道剑尖袭来。原来是项如意见刘煜接近,先下手为强。

刘煜好在有了防备,举剑相迎,听到兵器相交的声音,刘煜只觉得自己力量似乎被项如意的长剑接引了过去。

项如意一脚踢在了刘煜的胸口,让后者退后几步,感觉到骨头痛。

“谁都知道你力气大,我不可傻,才不跟你玩硬拼?!”项如意早就针对性的出手。

“你现在想跑的话,还是有可能活着逃出去。”

刘煜揉了揉胸口,感觉应该是硬伤,也没什么大障碍。

“老子皮糙骨硬,你就是踢我十脚又怎么样?”刘煜不甘地道,“我只要一拳,就给把你打趴下。”

“这叫一力降十会!”

“好啊,那就让我来踢你十脚试试,再不行,刺个十剑,你皮再糙骨头再硬,也活不成。”项如意恶狠狠地道。

再度执剑出手,她结合自己的见闻,对刘煜的武术做出了判断,也施展了最佳的对付手段。

她剑法很轻盈,不跟刘煜的长剑触碰,即使碰到了,也会像一开始卸去刘煜的大力。

果然,这样做的效果还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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