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策见到凌仙的脸色又变了变,更懵逼了,在心里边暗暗问自己:我好像啥都没干啊,凌兄的表情怎么又变了?
此时一旁的王书琴见到自家哥哥这表情,不由得捂嘴偷笑,不料又被王玄策用手敲了一下脑袋。
不管愣在原地的王玄策,凌仙提起一壶酒,走到众人中间,朗声说道:“如今我凌仙来到这鄙州城,见到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一幕,心痛不已。”
“我大唐英勇将士万千,等到最后却需要你们这些原本应该享乐的百姓承担这一切,我凌仙,对不起我这个唐国公的名号!”
一众百姓闻言,连忙说道:“哪有,要不是凌公子你来到鄙州城,我们这些个人早就饿死了。”
“对呀!要不是您带过来的那些粮食,我们一家老小早就死了。”
“没错!您跟那些长安的狗官不一样啊,您是真正的为了百姓着想。”
“就是!您就不要妄自菲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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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的言论在凌仙说完以后不绝于耳,最后声音传得越来越远,直到最后,甚至能够隐隐约约的听到城门方向传来的呼喊声。
凌仙听着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感动不已,都说想要升官发财就要同更厉害的人打交道,但是百姓才是这世界上最朴实的人。
那些高官,你送给他们一些东西,他们会对你索要更多的东西,然而百姓不一样,如果你对百姓好,百姓自然就会爱戴你,尊敬你。
然而如果你对百姓苛责,他们就会讨厌你,甚至憎恨你,就像凌仙同这鄙州城百姓的关系一般。
在一开始凌仙进城的时候,所有的百姓都对自己冷眼相待,没有半分尊敬,就连小孩子也不过是因为饥饿才走上前。
那是因为百姓从一开始的时候只知道凌仙长安人士的身份,就算在之后知晓凌仙唐国公的身份之后虽然态度不再那样无礼了,但是可以看出他们对凌仙多多少少的都还有些排斥。
如今凌仙送给他们粮食,交给他们新型粮种,让他们独自种植,这份信任以及恩情他们都看在眼里,自然而然的对凌仙的态度都发生了改变。
凌仙眼角泛泪,嘴上却是带着笑容:“诸位!今日我凌仙同各位相聚于此,便是缘分,拿起你们身边的那壶酒,喝下去,以后大家就都是兄弟!”
百姓听到这话,不由得再次感叹凌仙的伟大,他们自始至终所接触过官职最大的官员也就是原来的鄙州城城主而已,别说像凌仙这样的国公了,就连能上朝堂的最低官职的官员都没有见到过。
若是在平时见到国公这样的官员,不说跪下了,至少行礼是少不了的,然而此刻却能够同凌仙坐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平辈而论。
凭良心说,向凌仙这样的好官,不说没有,但是肯定不多,至于能够像这样同他们坐在一起喝酒的,就更找不到多少了。
像朝廷中的那些个文臣,哪一个见到了百姓不是神色倨傲,昂首挺胸的,莫说同这些经过战乱身上衣服破烂不已,身上脏乱不堪的百姓坐在一起了,就算是在平常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些个武将,尽管曾经在沙场驰骋,刮风下雨都经历了个遍,但是现在并无战争,长年累月也都在长安惯出了一些臭毛病。
凌仙说着,举起手中的酒壶猛地灌了下去,至于会不会醉?凌仙这喝的可不是自己酿的酒,不过是从城里边四处搜来的罢了,跟啤酒一样的度数,还不是想怎么喝就怎么喝?
不过凌仙可以乱搞,其他原住民可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喝惯了现在这种度数极低的白酒的,跟凌仙一样把这一整壶白酒灌下去,分分钟全都醉倒在了地上。
看着眼前的一幕,凌仙愣了神,刚才喝太嗨了,居然忘了这些人酒量不好,连忙走到门外,对着正在门外一边等自己丈夫,一边聊天的一众妇女说道。
“各位先将各自的丈夫带回去吧,他们喝了太多酒,已经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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