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像林道乾、郑芝龙那样的聪明人都赶到国外当“外国人”去了,留下辖域内的一群农民,还喜滋滋地觉得这叫“老实、本分、好统治”。
结果“老实农民”里面偏偏就出了张献忠和李自成。
深受近代史影响的朱翊钧痛定思痛,觉得只要自己有这个观念、有这个毅力去发展海外殖民,其余无论是装备还是造船技术,都是可以迎头赶上的。
趁着大家都还没变成帝国主义,赶紧让万历十六年的大明跟着西方国家分吃一番大航海的时代红利罢。
就在朱翊钧在心里为大明水师展望美好未来的时候,李太后又开口了,
“皇上有分寸就好,沿海百姓的负担太重,平常替朝廷维持卫所、水寨、巡检司就已是力不从心。”
一遇上实际问题,李太后有时还是会试着说真话的,
“皇上若是要借洋人水师,那募兵又得从沿海百姓里头去招募,水兵的待遇又是一向得低。”
“倘或是为了拱卫辽东、登莱那几处要紧关隘也就罢了,要是仅为了帮洋人打仗,那就太不值当了。”
朱翊钧闻言便点了点头,李太后说得也是晚明海防问题的客观事实。
明朝初年的时候,全国沿海置卫所、建水寨,派重兵戍守,水师军士有敌则战,无敌则耕,粮饷充足,海防亦趋稳固。
水寨的作用主要在于联防能力,可以根据进犯之敌的骚扰路线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有效打击海上进犯之敌。
一旦倭寇进犯,远处见烽堠报警,近海有水寨的防御,沿海巡检司进行盘查,上岸则卫所水军围追堵截,从而在沿海地区形成一道严密的防线。
这种统一指挥与分区守备,机动巡剿与近岸歼敌相结合的海防体制,在明朝被称为“巡洋会哨制度”。
但是到了晚明,海禁逐渐松弛之后,巡洋会哨制度便逐渐产生了一系列弊端。
明前期的沿海巡哨军原本以卫所旗军为主体,虽有召募,但仅为少数,且不成经制,多是临事而发,事罢裁汰。
而正统以后,随着屯田制的破坏,以世袭军户制度为基础的卫所制也日益消耗,沿海卫所旗军亦多有逃亡。
一些军官为了得到缺额的军粮,对逃亡者多敷衍塞责,有的甚至索取贿赂,放任军士离去,以致逃亡者的数量愈来愈多。
类似的卫所体制衰退,在明朝各地都有发生,迫使朝廷在水师上也开始用募兵制作为补充手段。
但因为明朝的经济一直处于萧条状态,朝廷也不可能长期维持大规模的募兵数量。
在土地依然用于维系卫所制前提下,数额不多的粮饷是征募部队的唯一犒赏。
而且由于水军兵种的特殊化,为了断绝地方上的利益纽带,朝廷又规定所招募的部队都必须到异乡服役。
比如将相对内陆的山区壮丁,雇佣到沿海地区作战;又将广东沿海的海员,招募到福建去对付倭寇。
在戚继光的戚家军成功的同时,各种类似维系模式的军队,成为了明朝控制沿海的中坚,但其中的绝大部分,又根本无法获得戚家军才有的待遇。
譬如俞大猷平定的那场柘林水兵兵变,就是因为水兵不满于军中待遇低下,这才在接到俞大猷的北上调令后,立刻决定发起哗变。
到了万历一朝,这种情况在东南沿海地区变得极为突出。
沿海各省地方供给水军士兵的粮饷,原是出自两税征解麦米、渔税、商税、屯粮、盐利、课钞等地方税收。
一旦地方上出现偷税漏税、虚冒支领、征解不及时等现象,水军就会被拖欠军饷。
而这几种现象,在晚明又常常在沿海各省出现,因此水兵的招募和补充往往是一个难题。
到了嘉靖时期,各地开始普遍采用行营哨制,也就是抽调卫所军来补充营军。
卫所抽调出来的战士,在营中即为兵,如果战备结束,回到卫所,则仍然为卫所军。
虽然在营哨制下,官员管理人数的减少使得其更加便于管理,同时更加便于灵活的作战,但这种制度离建设战斗力强的先进水师目标却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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