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就连高颎他都信重有加,可高颎自己非要作死。还有寸功未立的杨玄感,其实杨广也是十分厚待,只不过因为杨素在军中威望太大、人脉太广,所以杨广没有让杨玄感掌军,而是任命他为礼部尚书。
杨广时期的礼部是与吏部并驾齐驱的显赫衙门,原因是每次科举,主考官都是礼部尚书,如此显赫职位,朝中官员谁不趋之若鹜?杨玄感身为礼部尚书,手掌天下精英提拔擢升之命脉,被他录用之人,谁不感恩戴德、甘为犬马?
然则他自己反了大隋,反而还怪杨广寡恩薄义、厚死人(杨素)薄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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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和谈意向,这次谈判自然不难,为了表示诚意,杨集和泥撅处罗可汗在次日一早,各带一千名士兵到了敌我双方大营中部,到了四面透风之前一里,双方士兵都停步不前,杨集只带薛举策马奔向四面透风的的帐篷,而泥撅处罗可汗也只带叔父兼继父阿史那婆实。
就位入坐以后,薛举和阿史那婆实把对峙了一个晚上的五百名士兵带回大军所在。
帐篷之内,只剩杨集和泥撅处罗可汗,两壶酒、两只银杯。
杨集目光看了对方一眼,这是一个年约三旬的汉子,长得身材高大、威武雄壮,穿着一身华丽的金丝铠甲,头戴金盔,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突厥人特有的充满喜感的翘胡子。
在杨集打量泥撅处罗可汗的时候,他也在打量杨集,他久仰杨集之名,虽然也知道杨集年纪不大,但对方的形象与杨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在他想来,杨集应该是个魁梧能够力拔山河的盖世猛男,可事实表明杨集只是一个俊美得不像男人的俊小子,身上没有半点彪悍的气息,此番前来,除了一把大得出奇的阔剑以外,连铠甲都没有穿,一身华丽合体的锦袍令他越发英俊潇洒,倜傥不凡。
对于杨集的胆大,泥撅处罗可汗煞是佩服。但实际上,杨集身上锦袍、帕複、裤子、鞋子,全部是萧颖用蜀锦和白缣做成的“防弹衣”,防御能力比起泥撅处罗可汗骚包的铠甲只高不低,但是成本也高得离谱,就算是杨集,也只有十套而已,倒不是没钱,而是杨集还在长个,做多了也是浪费。
互视片刻,泥撅处罗可汗说道:“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卫王竟然俊美得像个书生,若非亲眼所见,打死我都不相信您长成这样。”
“你的汉语说得不错。”杨集听他把汉语说得字正腔圆,心中也是十分惊讶。
泥撅处罗可汗道:“家母是军户之女,被家父掳到突厥以后,生下了我。然而我们突厥的嫡庶之别不比大隋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我又不是嫡子,所以从小就不受重视,一直由家母亲自教诲成长,后来我那些兄弟战死了,这汗位才轮到我。”他摇了摇头,苦笑道:“但尽管如此,部族之中仍旧有很多人既是心不服,口也不服。”
“射匮可汗是其中之一吧?”杨集深以为然的点头,突厥人的夺嫡之战比大隋还要惨烈和血腥,大可汗的信任是其次,个人人脉和底蕴是重中之重。
虽然不是子弟之间的单挑,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有人聚集的助力少、有人聚集的助力多。
再加上萨满教的参与,根本就没有公平二字可言。
夺嫡之战本身,就是弱肉强食,充满杀戮。
有汉家血统的阿史那达曼自小孤立无援,能走到今天这一步,除了他所说的兄弟皆亡,本身也具备不凡的能力,杨集甚至怀疑他那些兄弟,是被他搞成战死的。但是这一切,与大隋、与他杨集有毛关系啊?
“不止是他,还有薛延陀、吐谷浑、契苾部。”泥撅处罗可汗意味深长地瞥了杨集一眼,笑着说道:“我在西突厥举目无亲、双拳难敌四手,只好厚颜向娘舅家求助,还请卫王行个方便。”
杨集随便拿起一壶酒,分别为两人满了一杯殷红似血的葡萄酒,站起自己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慢悠悠的说道:“你知道的,令尊不仅没有给娘家一文彩礼,恐怕还把令堂父母兄弟屠了一干二净,而你这个当外甥的,也从没有孝敬过、拜望过娘舅家,现在遇到麻烦,才想到娘舅家,你觉不觉得很过分?觉不觉得很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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