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时迟那时快。不等墨闻反应过来,一阵微乎其微的魔力就荡漾开来,在几个魔族的身上停留了片刻。
紧跟其后的是又一阵魔力波动——这一股力量要高调得多。
只要是一位合格的法师,发现它都不会是难事。
可以看出,罗德里克·诺森口中的这位朋友丝毫没有掩饰自己身份的意思。
不仅是在气息上没有遮遮掩掩,就连出场的方式都很特别。
只见窗台边上忽然一晃,本就半拉开的窗户就被打开,一个看上去颇为邋遢的老法师就已经半蹲在了窗台上。
这位魔法师的头发乱糟糟地蓬散着,都快要把头顶的法师帽挤开,仿佛已经好几个星期未曾梳理。
十分符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名言,因为罗德里克家里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
在他那颜色略显黯淡的长袍上,是一块块难以辨认来源的浅色污渍。但从那若隐若现的华贵纹路中,不难看出这件长袍曾是何等的璀璨夺目。
果然是臭味相投,和罗德里克一样会糟蹋东西。
至于性别?当然是男性。
至少不是女的。
罗德里克这种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究极死宅,哪来的女性朋友。
虽说罗德里克是一位伯爵,但他对于各种社交几乎完全没有兴趣,因而交际圈更像是一位孤僻的法师。
别说女性朋友了,有志同道合的朋友都已经算是一件怪事。
像这种不注重自身形象的法师,墨闻见过不少。
根据他的观察结果来看,这其实是一种法师内部流行的怪异时尚:部分法师以邋遢作为“刻苦钻研”的外表象征。
真不是没时间打理。清理污渍对他们而言就是打个响指的事情,完全就是故意的。
拉薇儿就是另一个极端的例子。在绝大多数时候,她的身上沾不到一点灰尘,就算拿一盆颜料泼上去都不会弄脏。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浑身鲜血,是她故意而为之。
墨闻不怎么想评价这种古怪的潮流,他更在意的是这个老头的其他特征。
不难注意到,这个老头子的耳朵是尖的。
但从面部特征来看,又与精灵有着一些微妙的差别。
看起来像是半精灵。
只要不是纯血的森林精灵,那墨闻就不会感受到多少压力。
目前墨闻见到的精灵,大概可以分为两类,有点像木精灵和高等精灵的区别。
只不过,这里的“木精灵”在外表上同样白净,而且一样傲慢。与之相反,这里的高等精灵——应该说常年居住于城市,而非精灵之森的精灵——要更为和善一些。
这两者在外表上完全没有任何区别,在生理构造上估计也是相同的,因而仅凭外观辨认不出一个精灵的内核。
但混血种是可以辨认的。
因为居住于精灵之森的精灵,根本不会自降身份和其他种族结合。所有的半精灵,其父母肯定都是那些观念不太传统的精灵。
如果是那种死板的精灵,教出来的孩子应该不至于这么“不拘一格”吧。
墨闻不禁想到。
他观察着这个老法师的时候,这位老法师随意扫了眼房间内的情况,然后就笑呵呵地从窗台跳了下来,大摇大摆地朝着罗德里克走去:
“哈哈,诺森伯爵。才一个月没有来你这,你这里又大变样了。你还真是喜欢买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
一边说着,他摘下了自己那顶灰色调的帽子,象征性地理了一下那乱糟糟的头发,然后行了个象征性的礼。
罗德里克倒是没有理会太多,直言道:“帕纳约蒂斯,有话大可以直接说,不必弯弯绕绕。我最近可是忙起来了。”
“啊,忙起来了,我当然清楚这一点。”
稍微提高了一点音调,被称为帕纳约蒂斯的老法师挺直身子,把帽子扣在胸前:“我在法师塔忙于研究新型面料的时候,就从其他人口中听来了你的消息——你居然舍得出售那些比博物馆馆藏还要珍贵的藏品了。真是个不得了的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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