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音一个人走在路上,风吹干了她眼角的泪珠,她想起母亲生前常常给自己唱的那首歌,不禁唱出声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此歌声轻柔而甜美,甚是婉转动听,强声和弱声灵活转换,似乎懂得美声唱法,真是稀奇。
不远处的牛车停了下来,一名青衣小厮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佩剑,当走至莺音身前,便笑问道:“你刚才唱的歌真好听,你叫什么名字?”
“莺音。”她低声回道。
“那你是谁家的婢女,怎么独自走在这里?”
莺音摇了摇头,咬唇轻声道:“我是群芳馆的丫鬟。”
青衣小厮点点头,笑道:“那样就更好办了,你也不必再回群芳馆了,就跟着我们去看花魁大赛好了,等比赛结束后,我自然会同群芳馆的老鸨讨要你的。”
“你......你到底是何人?”莺音惊问道。
“我叫顺风,我家小娘子刚才听到你的歌声,很是喜欢,看来你今日的运气很好。”顺风微笑道。
莺音听他说是位小娘子,心里有几分欣喜,至少没有遇上哪家的恶少,若是能到大户人家的府上做个粗使丫鬟,离开群芳馆这个火坑,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顺风看见她眼圈红肿,就拿出两颗樱桃放进她手心里,笑道:“这樱桃很甜。”
莺音只是瞧见过白菡姑娘吃樱桃,还都是那些个有钱的商贾为了博美人一笑,献殷情时送与白菡姑娘的,这样金贵的水果她是没机会品尝的。她只留了一颗樱桃,把另一颗又还给了顺风,秀气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一颗就够了。”
顺风觉得眼前的女孩淡然质朴,跟她的声音一样自然而无杂念,便很是友好的握住她的手,直接朝牛车那边走去,她们俩就跟在一队随行护卫后面。
当顺风听她讲自己的身世时,心里很是同情她,被自己的亲人卖去青楼,一定伤心极了,她和怜画遭遇相同,不过怜画比她强一些,还没被卖进青楼就被墨瓷救了,好在眼前的少女是在群芳馆内烧火做饭,并未接客,不然就更加凄惨了。
好几辆牛车已经停在洛水河畔,为首的正是张舆和卢琛,卢琦和刘野也跟在他们身后。
远远望去,许多垂幔式看台就设于岸边,郑翰与一众好友已经坐于看台之上,饮酒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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