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仙界,他的名字叫谭振。
“苟爷说笑了,这还不都是您的功劳。”
布莱恩弯着腰,接过灵石,脸上满是恭维的笑容:
“小的能安稳种地,还不都是全靠着苟爷照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苟爷不要见外。”
说完,他便从小布袋里取出4块灵石自己留着,剩余的16块,又全都还给了苟横。
平白送出16块灵石,虽然让他很肉痛,但相较于自己的安危而言,忍痛割爱,才能在葫芦谷显然能活得更久,不然早就落个意外身亡的凄惨下场。
也正是这个原因,让布莱恩的小本本上,记着的第一个名字,就是眼前这个叫苟横的家伙。
“这是我的职责,身为葫芦谷的负责人,我当然要保护你们的安全。”苟横毫不客气的接过灵石。
望着袋子的十几块灵石,他不由暗自庆幸自己当初没有暗中做掉这小子,抢走另一块灵田,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毕竟这家伙不仅擅长种地,给自己的分成,甚至比灵田的租金都多。
这种杀鸡取卵的事情,他要是干了,岂不是连肠子都悔青了,当韭菜养着,每年都来收割,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苟横心满意足的拍了拍布莱恩的肩膀,鼓励道,“小洛啊,你尽管放心,只要有苟爷在一天,就绝不会让外人欺负你,你就在这里踏踏实实种地吧,说不定还能攒钱取到一个有灵根的媳妇儿,为你谭家延续修仙之路。”
“那就多谢苟爷了,苟爷慢走。”布莱恩赔笑着回了一句,目送苟横离去。
他脸上挂着献媚的笑意,心中却暗想,‘你不会再嚣张太久了,我的德鲁伊职业马上就要掌握二环神术和变身能力了,到时候就是取你苟横狗命之时。’
就在布莱恩内心计划着如何做掉苟横的时候,迎面走过来的一个人,让他停下了脚步。
这是一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年轻男子。
此人的脸色虽然看起来有点苍白,步履虚浮,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但衣着却很是华丽,宛如一个样貌俊俏的偏偏公子哥儿。
看到这里,布莱恩愣了一下,忍不住询问道,“二愣子,是你吗?”
被布莱恩唤做‘二愣子’的公子哥儿,立即停下脚步,有点害羞与腼腆摸了摸头,嘿嘿笑道,“是我啊,谭哥认不出来我了吧。”
“的确认不出来了。”布莱恩失笑一声,暗自打量着对方。
此人叫何苗,也是葫芦谷的一个灵农,因多次向布莱恩请教种植灵稻的方法,一来二去,两人就认识了,但仅限于此。
不过,他可没布莱恩这么好运,还有父母留给自己的遗产。
何苗是从小就被人从世俗界带到了葫芦谷的,故而只能依靠给苟家打着漫漫无期的长工,以此来偿还带他踏入修仙之路的恩情。
在布莱恩的印象里,每次看到何苗,对方都是一身脏兮兮的农夫装扮,故而突然打扮成这个样子,着实让他有些惊讶。
“你这是在哪发财了,一副红光满面的样子。”他笑着打趣道。
“谭哥说笑了,身为修仙界最底层的灵农,我们怎么可能有翻身的机会。”
何苗的神色里浮过一抹黯然,接着又好似想起了什么,强颜欢笑的说:
“之所以这么打扮,是因为我在苟爷那里请到了五天的休息时间,我终于可以回世俗界,看我的父母了。”
“我十岁的时候,就被官府带走测试资质,然后被他们带到这里,这一待就是八年,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我肯定要好好打扮一下。”
‘是啊,如果你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儿子成为仙人,肯定会非常开心的。’布莱恩望着面色略显苍白,却开心得像个孩子的何苗,暗自叹了口气。
世俗界里,人人羡慕仙人,却根本就不知道修仙界的残酷。
像何苗这样的孩子,从他被测出四灵根资质,就注定了一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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