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餐厅的服务生也到了,看到眼前一伤一倒的两个男人,她吓得一声尖叫。
童耀华就着手被刺穿在桌子上的姿势起身,咬牙,自己站了起来,用力握住那把刀,闭眼,猛地把它拔了起来。
血,不受控地在刀起时喷涌而出。
溅到了刚好回头的萧清和的脸上。
到底是富家小姐,没受过什么刺激,她也晕了。
最后还是童耀华一边在餐厅服务人员的陪同下给救护车打电话,一边帮她报的警。
那年童耀华二十五岁,才刚刚接手童家的产业,每天经手的文件和合同无数。
虽然医生抢救及时,但那个歹徒扎刀的位置过于巧妙。
他的右手伤到了筋脉,从此不再灵敏,再不能提笔写字,也不能使用筷子吃饭。
萧家给童家送了厚厚一份礼。
童耀华不图这些,却仍是收了。
因为他怕自己一旦拒绝,萧家会更加愧疚。
救人是他自己的决定,所以哪怕出了事,他也不会怨天尤人。
右手废了,他还有左手。
唯一不尽人意的,是他自幼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她说可以勉强接受自己嫁给一个病秧子,却不能接受自己嫁给一个残废。
所以她提出了退婚,希望童耀华还她自由。
其实童耀华还挺喜欢她的,在他幼时卧床不起只能看着医疗器材苟延残喘的那些时日里。
他的未婚妻耀眼的像一颗明珠,不断地参加各种竞赛,拿奖,再拿奖。
就连照顾他的护士姐姐都会拿那个女孩子对他打趣:“耀华,你的未婚妻又得奖了,你要小心,这么厉害的媳妇以后嫁给你恐怕你会受她欺负。”
那时他还很小,同龄人还在读书的年纪,且常年卧于病榻,并不知道什么男女之情。
但仅仅是出于弱者对于强者的仰慕,他也会悄悄地红着耳朵想。
那么优秀的人,以后竟然是要嫁给他的,真好啊。
随着年龄的增长,医疗技术也在不断的进步,尤其是金先生发明了最新的治疗肾脏的康复器材以后,患有先天性肾炎的童耀华身体也开始逐渐地好转。
眼看着到了适当的年纪,两家人合计着给他和那个女孩举办了订婚宴。
童耀华是好看的,且因为常年病弱,他的好看要远偏离阳光健硕那种对男人的常规审美,他更像个单薄脆弱的病美人,好看的像个琉璃娃娃,一碰就会碎。
他那个自幼优秀的未婚妻只远远看了他一眼,就悄然红着脸颊点了头。
事后,他从别人口中得知她这样评价他。
“荷尔蒙是分很多种的,有些男人天生就能让女人产生依靠感,而有些男人却能激发女人的保护欲,童耀华属于后者。”
他虽病弱,本质上却仍然是个男人,他不希望自己留给她的印象就是这么一种需要人来照顾和保护的模样。
所以他努力地配合着医院的治疗,在身体能承受的极限上一次又一次地锻炼自己。
然后,他犯了一个错。
他和歹徒发生了争执,就此失去右手。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错误在于当时的自己想要帮助当时的萧清和。
他的错误在于,他不自量力,在明知自己力不如人的情况下,还要冲动上前,赤手空拳地和手持利器的歹徒进行搏斗。
因为这个错误,他失去了未婚妻。
他很难过,童老爷子却仍旧乐滋滋,看着他的眼神反而欢喜。
“放心吧孩子,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个没了你还有下一个,下一个只会更好。”
那时他还不理解童老爷子什么意思。
直到一周后,他因为右手受伤不得不聘请的医用陪护变成了萧清和。
萧清和神情依然倨傲,却努力对着他露出一个讨好的笑脸:“听说你想要跟人学左手写字?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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