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侦探小说或者柯南这样的动画片里都会把警方塑造的既无能又愚蠢。
他们的存在似乎只是为了衬托大侦探的神机妙算聪明才智。
事实上,完全相反。
就算在十九世纪前半叶,随着《福尔摩斯》和大侦探波罗爆火,带动泰晤士河两岸一时间有几十家私家侦探所营业的属于侦探们的黄金年代里。
这些侦探所做的最多的业务也只是抓小三,处理遗产纠纷或者干一些私人安保公司的活。
真正的破案工作还是要靠苏格兰场的警察的,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业人士。
与罪犯的力量相比,司法机器具备的资源几乎等同于正无限。
这是猫和老鼠之间的不对称游戏。
历史上超过百分之九十的鼎鼎有名的江洋大盗,银行劫匪,公明正大的私酒犯,还有美洲新大陆西部猖獗一时的火车劫匪……他们看似煊赫一时,被吹的神乎其神,最终的下场都是被乱枪打死。
那些看起来格外狡猾的老鼠之所以能够逃脱,一方面原因当然是老鼠够聪明,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因为老猫没有真正用力。
举个例子,如果这个所谓的开膛手在帝国的通缉榜上足够重要,重要到……比如说之前抓克雷蒙的那种地步。
裁判庭既然能在维也纳的闹市区都整出这么大的动作,认真清理一下下城区,把开膛手拖出来开膛破肚也未必身什么难事。
只是和消耗的资源相比,一个没有爵位的低级吸血鬼不值当罢了。
像开膛手这么高调的罪犯,他大概率不会停止作案的。
现在全维也纳的巡警都睁大的眼睛准备把他揪出来,每一次继续作案都意味着更大的暴露风险。他可以逃掉无数次,但只要被裁判庭发现一次。
那……
不好意思,拜拜了您嘞。
克雷蒙不采用和维也纳巡警合作的这种方式的原因,只是由于这种方式对于他个人来说没有意义。
无论是翻卷宗,查档案还是街上巡逻……这些工作克雷蒙完全没有一点点的优势可言。
他相信有的是人比自己做的更好。
克雷蒙如果想要别出心裁的发现什么突破性的新线索,他觉得自己应该去犯罪现场看一看。
那里才是他的独家机会。
对……他希望能从犯罪现场发现一些别人没有发现的蛛丝马迹……然后,最好的情况下,也许能够抓住凶手的马脚。
他的底气不是瞎猜,不是撞大运,而是推理。
推理这件事,听上去很玄之又玄。
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汀或者埃勒里·奎因,伟大的侦探小说家笔下的大侦探们总是有远超常人的敏锐能力。
他们就像手握着水晶球的吉普赛女郎一样,可以轻易的通过一个人外表的穿着、打扮,靴子上带着的泥土,手指上沾染的油墨推理出他的职业、经历甚至是过去24小时的行动轨迹。
无论你把它称作演绎法也好,逻辑链也罢,或者干脆叫做侦探的直觉……构建成如此近乎于魔术般本领的基石的,只是最简单朴素的东西——
被侦探们所观察到的信息。
其实这种能力说简单了和你在大街上看见坐大奔,开法拉利就觉得对方是有钱人。
或者你穿着汗渍迷彩,拿着蛇皮口袋,过天桥时可能被带着红袖箍的大妈以貌取人当盲流拦下来本质是一样样的。
而大侦探和普通人的区别除了思维上严谨的推理链条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对海量被人们忽视信息的观察和分析。
那些被忽视的细节,就是侦探破案的关键。
其实大侦探和魔术师内核上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哪怕二者一个看上去是绝对理性的,一个看上去是绝对违背理性的。实则两种职业本质都是对所有不被常人注意的细微细节的观察和探索。
现代的刑侦学和物证学很大程度就在做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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