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蒙歪歪头,凝视着伯伯的双眼:“我们都知道这其中的差别,所以我建议在谈话变得丑恶前打住。”
贵族子弟参军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如果你带着你从家中迁来的价值几千银基尼(货币单位)的名马,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兵,那军队生活只是社交生活的延展。
你的服役生涯会充斥着各种上流的舞会,穿着笔挺的呢子制服,腰上别着军刀和手枪,手捧玫瑰游走在沙龙之间,让各色名媛为你而倾倒。
就像是他的表哥,作为斯坦男爵的第一继承人,军队里的日子简直潇洒极了。
在部队中,服役的兵种很重要。
骑兵在鄙视链的最上层。
固然随着火药和步枪的大范围应用,他们的重要性在不断降低。
可哪怕是最低级的骑兵,依然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光要自己养马这一点,就将苦哈哈们拒之于门外。
军官们还有义务带着手下出入高级餐馆,参加各种联谊聚会。富有阶层的财富让上流社会的子弟在骑兵团中依然能保持着优渥而舒适的生活。
如果你受不了骑兵的开销,次一点的去做一名炮兵,还能去参谋部当一位技术官僚。
但步兵营绝不是用来镀金的好地方,绝对!
如果你不幸成为了一名步兵……抱歉,那些刚刚所说的年少多金,倜傥风流就和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步兵营这种泥腿子成群的地方,每年甚至会有不少人因为严苛的操练而落下终身残疾,像克雷蒙病秧子,真被送去了严酷的新兵营。
他清楚的知道,不等成长为伯伯口中的“男人”,就要变成棺材和慰问信回来了。
伯伯想杀了我?
克雷蒙心中跳出这个念头。
至于原因吗……也不难猜。
他的父亲是一名学者,并不居住在维也纳,生前一直在几千公里外帝国首都新罗马城的大学里当一名助理讲师。
克雷蒙则从小就在斯坦家的老宅里长大。
爷爷活着的时候还好,等老斯坦男爵一去世,寄人篱下的生活自然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楚。
类似遭遇的小孩天底下多的是,他没有什么好自怨自艾的。
怎么说,斯坦家也不会缺一口饭的钱。
伯父其实也没有小气到克扣他的那些年金,克雷蒙还算过了几年少爷的生活。
但在家里多养一个小孩儿是一码事,分给他一半的家产,就是截然不同的另外一回事了。
斯坦家目前主要的财政收入,来自于爷爷留给两个儿子的一间面粉工厂。
不久前,克雷蒙的老爸遇上了交通事故,于是一半的股份理论上就落在了他这个侄子的手里。
现在伯伯还是克雷蒙的监护人,可只要等一年半后,克雷蒙就成年了。
那时候,他就从法理上拥有了支配自己财产的全部权利。
只要克雷蒙想,他甚至可以拆分掉家里的工厂。
这对伯伯这种半生的时光都花在经营工厂的人来说,就完全不能接受了。
“你……”
伯伯一怔,有些尴尬,更有些惊讶。
他没想到原本性格如一个软柿子的侄子,说话的语气竟然这么凌厉,这让他有些下不来台。
“我……我只是想替你安排一个前途,是为了你好……”他有些讪讪。
“那太好了。”
克雷蒙却没等对方说完话,立刻接口:“一个月后,八月中旬,夏休期结束学校开学,我想转去圣胡安公学上学。听说那里的招生条件很严苛,既然您想帮我安排一个前途,就拜托伯伯找人沟通一下啦。“
他抬起脸,露出一个陈恳而灿烂的笑容。
“圣胡安?你现在的中学不好吗?为什么要转区圣胡安。”伯伯更加惊讶了。
他们口中的圣胡安,指的是维也纳城中最好的中学,圣胡安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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